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4:55:20 445 人看过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上市公司债务豁免的情形是什么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可以豁免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系统规定执行豁免制度,只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对执行豁免有所涉及。现实中,由于经常出现债权人将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完全归责于法院,不断上访、纠缠的事件,执行法院、执行法官不得不运用一切法律强制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的债权;法院对于所有被执行人都几乎采取相同的执行措施,竭尽拘留、罚款、查封、扣押之能事,即使不能执行到位,也能可以穷尽手段为由告慰天下,进而取得债权人的谅解。然而,法院在拘留确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时,在扣押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品时,在夜深人静伏击被执行人时,是否顾及了债务人的基本人权保护?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粗暴的执行手段,侵犯了债务人的基本人权,表面上保护了申请人的权利,实质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不能平等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建立执行豁免制度,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有法律对执行中豁免财产范围的规定较为模糊和缺乏,法院对此认识尺度
    2023-06-12
    180人看过
  • 有限公司承担对外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行为,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担保。这种担保不同于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时,由于公司可以直接获得融资,一般来说,这种担保对公司有利,而对外担保则不尽如此。对外担保会影响公司的所有资产,可能导致公司所有资产的减少,这与公司盈利的本质特征相悖。同时,公司的对外担保也可能违反资本确定原则,不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资本确定原则要求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能以任何形式撤回,而大股东往往可以利用担保暗渡陈仓,变相收回出资,严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23-08-07
    100人看过
  • 担保人责任的豁免条件及具体情形是什么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如下: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5、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6、担保人在被欺诈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债务担保人责任免除情形1、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7-02
    128人看过
  • 垄断行为的豁免有什么情形?
    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定正当性,这些协协则不受反垄断法禁止。所谓法定正当性,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法定正当性的情形有:(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单纯的过失犯罪有哪几种在我国相关的犯罪人员因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犯罪都可以认定为过失犯罪。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犯罪按照这类犯罪的后果和情况,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我国社会的法律公平性。(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1)~(5)种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
    2024-01-02
    319人看过
  • 反担保豁免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反担保及免责协议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非上市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书》为满足甲方与甲方签订的电信合同规定的用户数,即:,乙方提供的保证用户数量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后,方可签订相应的集团用户电信合同,甲乙双方在知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1。乙方应在《非上市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附“**”公司担保明细表)中对部分用户进行担保,非该等用户违反本担保函任何条款规定的,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用户以外的任何用户违反与甲方的电信合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手段向乙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出担保函中规定的担保责任,应按涉及用户数向乙方承担每用户5000元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乙方,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法律维权诉讼费、律师费、查询费、运输费、复印费、印刷费以及
    2023-05-08
    28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决议不成立情形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决议不成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释〔2017〕16号)第五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二、有限责任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对于股东会决议,股东既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
    2023-04-12
    268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特殊豁免情形
    免除单位犯罪的情形,具体如下:1、个人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公司、企事业单位成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单位是否以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走私的次数、频率、持续时间、合法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3、以盗用单位名义犯罪,违法所得由犯罪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后,不构成单位犯罪。以单位名义犯罪,犯罪人个人私分违法所得的,不构成单位犯罪,应该要依照刑法关于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
    2023-07-05
    136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法律情形豁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豁免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对收购人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给予豁免的决定;如果获得豁免,收购人可以继续增加其股份或控制权(一)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的义务。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似乎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仍然很有意义。因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每个国有企业实际上都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它们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可以被视为一次收购,收购方进行收购以拯救公司,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计划。借壳上市的收购人通常使用该条款来免除要约收购的义务。收购人在发现符合条件且存在财务困难的目标上市公司后,可以通过协议或其他方
    2023-05-07
    405人看过
  •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在第二款中,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是恶意的,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主要目的是规定保险公司在救助受害人过程中,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救助费用的义务。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保险公司经常以此条款为抗辩理由,认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赔偿接受者的医疗费用,并有权追偿。我认为这是对这篇文章的误解。由于该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提前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并不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赔偿的义务。第二款规定,因上述情形之一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免除对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不是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这两项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
    2023-05-31
    126人看过
  • 附加投保人豁免的条件有哪些?
    并不是说所有人都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能附加投保人豁免必须满足一下两个条件: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才能附加投保人豁免。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选择被保险人豁免就够了。2、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审核如果需要附加投保人豁免,那么投保人和被报人一样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健康告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的话,虽然对被保险人享受保单权益没有影响,但是投保人豁免责任是无效的。一、非直系亲属关系可以买保险吗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不是直系亲属可以投保,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如劳动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补充险,如就个人寿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一般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或近亲属关系以及其他抚养关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非直系亲属,一般不能作为投保人,因为没有利益损害关系,给兄弟姐妹投保通常也是不允
    2023-06-21
    192人看过
  • 重疾险保费豁免的误区有哪些
    一、重疾险保险豁免的含义重疾险合同中,特指在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发生重疾情况,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二、重疾险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而在重疾险合同中,特指在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发生重疾情况,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业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三、重疾险保费豁免的误区有哪些比如现在很多家长都会为自己的小孩投保,
    2023-06-15
    447人看过
  • 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
    一、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1、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在缴费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在赔付重大疾病后主险保费不用交了,也叫被保险人豁免。2、投保人保费豁免在交费期间投保人发生意外身故或严重残疾或因疾病身故或患重大疾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主险保费不用交,这种通常发生在少儿险上。二、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的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身故、疾病、轻症、中症或重疾等情况,经公司批准,可豁免剩余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费豁免可分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有些保险产品可双豁免,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中任意一方发生事故都可豁免后期保险费。三、哪些情况可以保费豁免1、父母发生事故,孩子可保费豁免大部分少儿保险中是包含保险豁免这一项保险责任的。假如购买了一份少儿保险,当父母因身故或全残无法继续承担保费时,可豁免此份少儿保险剩余的保险费,仍可继续为孩子提供相应的保障。2、保险双豁免很多
    2023-04-14
    209人看过
  • 外交代表暨刑事管辖豁免中的豁免有哪些?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一般指的是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但是,在另一方面,外交代表不因其对接受国管辖所享之豁免而免除其受派遣国之管辖。一、刑事立案管辖原则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今天我们主要说一说立案管辖的原则。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来说,刑事立案管辖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
    2023-03-28
    124人看过
  • 原位癌有哪些豁免
    我们来看看原位癌的免责条款:[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不可控,侵入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并能通过血管、淋巴管扩散和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还有体腔。根据病理检查结果,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ICD-10)中的恶性肿瘤范畴。[以下疾病不包括在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的霍奇金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和转移性皮肤癌)肿瘤);(5)TNM分期小于等于T1N0M0的前列腺癌(注);(6)HIV感染或AIDS时的恶性肿瘤。根据以上描述,我们了解到原位癌不符合大病三高一低(高死亡率、高发病率、高治疗费用、低治愈率)的标准,不能纳入大病保险,但轻度疾病保险则包括原位癌司徒。即使是市面上最畅销的抗癌保险,也有只承保重病类的癌症保险、涉及重病和轻病及癌症的癌症保险等等。
    2023-05-02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三个月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获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
    •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定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形公司决议不成立?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司法解释四》第五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
    • 保费豁免的种类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⒈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⒉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保费豁免有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⒈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⒉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担保人免责协议有哪些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9
      1.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 3.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 4.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