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实际为非法集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30 21:27:13 365 人看过

一、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实际为非法出资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XX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XX、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三、合伙企业入伙协议书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要入伙合伙企业,需要制定入伙协议书,那么合伙企业的入伙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1、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

第二条合伙人情况

1、合伙企业原合伙人情况

(1)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2)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2、入伙人情况及出资金额、方式

(1)入伙人名称:;身份证号码

(2)出资方式:;

(3)出资金额:

第三条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资后,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业债务分担:

3、入伙人完成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为;出资比例为;

4、入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入伙出资义务;

6、合伙人应当在入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日内办理完毕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事宜。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从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日起,每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4、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偿还;

第六条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货人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现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附件

第十条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约定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由各执一份。

入伙人签章:原合伙人签章:

签章时间:签章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四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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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中需要注意的约定事项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以下十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协议确定企业名称时一要依法,二要注意在其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字样。主要经营场所—般为企业的注册地。(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合伙人姓名即自然人合伙人的本名,名称即法人其他组织合伙人所使用的机构名称,住所即各合伙人的法定住址。(3)合伙人的姓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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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协议要件方面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有限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二、有限合伙协议以下协议欠缺严谨性和完整性,未经本人及本所律师审阅,仅供参考,请大家谨慎使用!有限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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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协议分析方案
    有限合伙协议分析众所周知,民法上所说的合伙,具有双重属性,其一是指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契约关系,其二是指合伙组织,是合伙人组成的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组织体。其中,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体存续的前提和基础。有限合伙作为合伙的一种也概莫能外,其存在的基础也是全体合伙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有限合伙协议。尽管许多国家的法律并未将具备一份有效的有限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的成立要件,但是,不存在有限合伙协议的有限合伙是难以想像的。在实务中,有限合伙成员之间常常订立一份合伙协议来规范、界定合伙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从1985年美国有限合伙法修正案精简有限合伙证书的内容以来,人们愈来愈相信:是有限合伙协议,而不是有限合伙证书,已经成为有限合伙的权威性、详尽的文件。这一方面是由于有限合伙证书并不规定合伙成员的权利、义务,甚至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借助于有限合伙证书无法知悉有限合伙人有哪些,一旦发生纠纷,很难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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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你会发现近期工作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很多的人会选择去创业,但是创业是需要资金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一起合资来创办一个公司,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划分股权。那么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一、非法集资1、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罪名,而是对一系列违反集资类刑法罪名的总称。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首先非法集资活动应当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次非法集资活动还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2、非法集资主要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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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伙协议规定新入伙合伙人对企业原有债务不承担责任是否合法?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如何对待的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新合伙人对于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类债务是他入伙前发生的,要他对这些债务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新合伙人只需对其入伙后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可;有的意见则认为,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对此,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规定,被允许作为合伙人参加既存合伙的人,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和一切债务均应承担责任;德国和日本也规定,新加入合伙的合伙人对其参加合伙之前的债务,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英国和澳大利亚则规定,新加入合伙的合伙人对其入伙之前的合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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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人新入伙的协议书怎样写好
    一、合伙人新入伙的协议书怎样写好1.写明合伙人相关信息入伙协议中的合伙人包括新入伙人和原合伙人,合伙人的信息填写有助于合伙人之间了解各方的主体资格。合伙协议中应当写明:名称(其背后须注明新入伙人、原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注意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明确入伙时间,缴纳出资时间。3.确立债务和盈余的分配(1)对于普通合伙人,对于入伙前和入伙后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所以,在入伙前一定要清楚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余情况。(2)对于有限合伙人,只需对入伙前和入伙后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就是以自己投资的比例承担责任。4.写明合伙人的权限,是否为合伙项目的负责人;是否有权按照其入伙前原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中的约定在合伙项目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权限;合伙人签订合同时最高的金额限制。5.争议解决办法二、合伙人协议有没有法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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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咨询
    • 已经签了合伙协议但是没有实际出资能退伙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退伙,对方不履行合伙协议的可到起诉要求退伙。
    • 合伙协议涉嫌非法卖买外汇行为,合伙协议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你们的行为属于合伙经营行为,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书面协议明确出资股份,以便确定分红标准和清偿责任标准。里面涉及的东西太多,先不多做解释,直接提供您一份标准合伙经营的合同范本。签订后就能达到您的“风险承担协议”目的。协议后再解释你们之间的关系,合伙后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各自享有的权利。
    • 入伙协议与合伙协议有什么不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1、签订时间不同。合伙协议的签订必须发生在合伙企业依法成立之前入伙协议的签订则必须发生在成立之后。 2、签订目的不同。合伙协议签订之目的是为了组建合伙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合伙企业组建的前提和基础而入伙协议签订之目的是为了吸收新合伙人,是为了合伙企业更好的发展。 3、协议签订所经过的程序不同。合伙协议的签订必须在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成立入伙协议则必须依合伙协议
    • 合伙协议与实际经营不一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3
      1、合同有效;2、你朋友不是法人代表又无法人代表的授权签订合同属无权代理行为,所签合同的效力属不确定的,如果合同得到单位追认就有效,如果得不到单位追认就无效。就目前来看,单位已将船交付对方,实际上是在履行合同,是以履约行为对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所以合同有效;3、A企业限制你朋友的人身自由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已构成犯罪,你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有限合伙企业为什么要实行有限合伙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有限合伙制实现投资者与创业者的最佳结合,尤其适合于风险投资。 一方面,有资金实力者出于谨慎,不愿投资于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而公司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可能导致的经营者道德风险也令其望而止步。 另一方面,拥有投资管理能力或技术研发能力者往往缺乏资金,愿意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代价取得资金管理权,在承担较高风险的同时,在项目成功以后,获取高于其出资额数倍以至十倍以上的高额利润。 有限合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