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过失犯罪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8:53:34 117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中过失犯罪是指什么?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有: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二、过失犯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过失犯罪跟故意犯罪是相对的,像是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注意到有过来的行人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的,虽然不是故意的,但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是犯了什么罪?
    一、刑事案件是犯了什么罪?刑事案件是犯了什么罪,应当是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来确定。刑事案件一般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他犯罪等。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刑事案件构成要素是什么?(一)作案时间要素(二)作案空间要素(三)
    2023-06-17
    329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是否属于犯罪
    一、在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是否属于犯罪?属于犯罪,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
    2024-01-28
    283人看过
  • 刑法中哪些犯罪是过失犯罪?
    以下这些是过失犯罪:1、过失爆炸罪。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失火罪。5、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6、过失决水罪。7、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过失损毁文物罪。9、过失致人死亡罪。10、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所规定的过失犯罪是什么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2023-08-01
    265人看过
  • 什么是指经济犯罪案件
    关于什么指经济犯罪案件,在我刑法条文和刑法理论中均没定义也很少使用经济犯罪这个概念,按照一般的理解,可以认为经济犯罪案件是指侵犯财产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的规定,都是以行为侵害的犯罪客体为依据进行分类。抽象经济不是刑法所保护的直接直接客体,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权利时刑法所保护的客体。一、洗钱罪的性质从洗钱犯罪的国际立法来看,人们对洗钱犯罪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有的着眼于其对社会经济和被害人财产的侵害,把它规定为侵犯财产罪;有的着眼于它对司法的妨害把它归结为妨害司法罪的一种;有的则着眼于它与为取得黑钱而实施的所谓的“上游犯罪”的密切关系,把它规定在“上游犯罪”的条文之后。把它作为侵犯财产罪的人从保护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洗钱犯罪不但侵害了公平竞争、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规则,也严重侵犯了“上游犯罪”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把它归为妨害司法活动罪的人认为,洗钱
    2023-03-15
    45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什么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在被抢劫之后,一般情况是需要指认现场的,但是目前有很多的摄像头,所以经常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的内容进行确定,并不是说一定需要指认现场,在涉及到重大案件的过程中,警方会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的一些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2024-04-22
    267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中的主犯和从犯
    一、什么是主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两种: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认定为这种主犯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以犯罪集团的存在为条件。没有犯罪集团就没有这类主犯存在的可能。(2)必须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往往具体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网罗犯罪集团成员,制定犯罪活动计划,召集犯罪会议,分配犯罪任务,指挥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的犯罪活动等。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主犯是指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具体包括以下四类:(1)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在犯罪集团中,并非只有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才可以成为首要分子
    2023-02-26
    76人看过
  • 涉及刑事犯罪民事案件中止原则是什么
    一、涉及刑事犯罪民事案件中止原则是什么1、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处理是怎样处理的民事纠纷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如果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不会中止诉讼,而是驳回起诉请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06-14
    85人看过
  •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刑法当中规定过失犯包括两种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过失的认定:1、认定疏忽大褐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
    2023-03-25
    5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是指犯了什么事
    一、行政案件是指犯了什么事1.行政案件指的是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2.这些案件涵盖了各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如交通违法、治安违法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行政案件明确指出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范围和职责,确保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必须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者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具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3.起诉必须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即行政争议。4.案件必须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5.原告在起诉时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支持其主张。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行政诉讼起诉的法定门槛,确保了行政诉讼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行政案件立案需
    2024-07-24
    375人看过
  • 无罪过事件指的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些貌似犯罪实际上却不是犯罪的行为,刑法上将之称为“无罪过事件”。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顾名思义,无罪过事件并不是犯罪,因此也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无罪过事件可以分为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是指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例如某些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害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无法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无罪过事件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无法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无法避免,因此这类行为被刑法排除在犯罪之外,对行为人也不进行处罚。这样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
    2023-03-05
    1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过失犯罪怎么量刑?
    一、交通事故中过失犯罪怎么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
    2024-01-10
    2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指的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指的是犯罪分子因为违法活动中所获得的一切财产。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1、追缴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2、责令退赔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3、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
    2023-06-28
    77人看过
  • 什么叫刑事犯罪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一般构成条件有哪些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构成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所谓毁灭证据,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存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
    2023-03-09
    79人看过
  • 盗窃案件中什么样构成刑事犯罪
    一、盗窃案件中什么样构成刑事犯罪?满16周岁也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盗窃数额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二、盗窃构成
    2024-02-01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在刑事案件中,因为过失而导致的犯罪,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 刑事案件后罪过失犯罪是否会撤销缓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6
      会。过失犯罪也是犯罪,《刑法》明确规定只要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全部都要撤销缓刑,并且针对新的罪行依法作出判决,然后罪犯也要执行之前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 过失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过失爆炸罪的客体要件 过失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过失爆炸罪的客观要件 过失爆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特点都是由于行
    • 在什么样的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8-31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刑事案件中,我认为刑事犯罪、行政犯罪、民事犯罪中的溯及力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1、你的问题涉及到了刑法的的溯及力的问题。2、我国刑法的关于这方面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详见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