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专属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9:01:11 302 人看过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如何向法院起诉军人离婚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女方起诉离婚的流程费用

1.女方起诉离婚的流程问题:首先,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女方未离开的,可以在女方的住所地申请离婚诉讼;反之,女方也离开了一年,则还是在男方住所地申请。其次,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后,一般会进行调解。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处离婚。在诉讼中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就财产纠纷、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一并审理。然后,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女方还可上诉。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女方起诉离婚的费用问题:离婚案件一般是采取标的额比例收费。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时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收费方式。离婚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采用计时收费,以海南省为例,每位律师每小时300到3000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代理业务可以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离婚案件为民事诉讼案件,若其中涉及财产纠纷,适用于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未涉及财产纠纷,可以适用于计件收费。另外,因为离婚案件为婚姻案件,不可以适用风险代理收费。

不同的地区因为其经济条件不同,其收费标准亦不同。以《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为例,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以标的额比例为计费依据:10万元及以下8%,10万到50万为7%,50万到100万为6%,100万到500万为5%,500万到1000万为4%,1000万到5000万为3%,5000万到1亿为2%,1亿以上为1%。而计件收费的与离婚案件相关的是以5000元到10万元为收费范围的。

三、追偿抚养费管辖地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财产纠纷相关文章
  • 关于财产纠纷离婚怎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根据被告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涉外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发生涉外抚养费纠纷后确定管辖法院的办法:一般由案件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个?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下:1、一般情况下,追讨扶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3、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2023-06-24
    114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1、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管辖权规定如下:(1)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法院管辖;(2)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
    2023-06-04
    162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1、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管辖地点是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工程纠纷一般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地,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
    2023-06-15
    120人看过
  • 物权纠纷专属管辖的问题
    物权侵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
    2023-08-02
    483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纠纷专属管辖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针对不动产物权纠纷专属管辖如何理解时认为,“实践中,区分不动产物权纠纷与不动产债权纠纷会产生一些歧义,例如确认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究竟属于哪一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哪些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影响。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
    2023-08-16
    343人看过
  • 房屋确权纠纷的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产权确认方式有哪些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2023-02-25
    39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已经取得但未确定归属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时,就需要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由此产生的... 更多>

    #离婚财产纠纷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 采购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采购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现在就要看你合同是否约定了,如果没有约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
    • 2022年婚约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因婚约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管辖的规定怎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于这种问题,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属于专属管辖,那么属于另一个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是否一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建设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