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婚约彩礼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0:40:26 222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要回彩礼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二)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三)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四)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一、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法律没有规定结婚的彩礼钱具体给多少,一般以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衡量。符合条件下,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订婚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一)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

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要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彩礼相关文章
  • 结婚彩礼是否返还取决于哪些主要判断依据?
    结婚彩礼是否返还,主要依据是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因婚前支付而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之一,也称为订亲、聘礼、聘财等。中国旧婚姻的缔结,有婚姻协议初步达成时互赠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
    2023-08-08
    293人看过
  • 夫妻无效婚姻返还彩礼的依据
    一、夫妻无效婚姻返还彩礼的依据彩礼返还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一)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二)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彩礼是怎么认定
    2023-05-03
    348人看过
  • 法院判决要求返还彩礼的判决书有哪些
    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特定条件下彩礼可以返还,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彩礼不会被返还。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一、起诉离婚彩礼不会被返还的情况是什么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特定条件下彩礼可以返还,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彩礼不会被返还。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二、给完彩礼没结婚能不能退给完彩礼没结
    2023-03-11
    447人看过
  • 离婚后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返还彩礼
    一、离婚后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返还彩礼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彩礼钱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拒绝归还彩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女方拒绝归还彩礼,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2023-12-08
    418人看过
  • 结婚后离婚彩礼返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正常情况下,结婚后又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离婚时如果男方家庭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法院在实践中还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量作出裁判,如参考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是否育有子女等因素。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就已经给了女方彩礼,后来双方又分手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办了婚礼但是同居时间较短的,彩礼仍需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本理由主张彩礼返还,需要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是因为求学、工作而两地分居未能共同生活的,男方不能主张女方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不是日常用语中的生活困难。以这个理由主张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婚姻还属
    2023-03-16
    356人看过
  •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是: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的;2、已经将彩礼花费于双方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不会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024-05-15
    450人看过
  • 结婚二年了法院为什么还判返还彩礼
    夫妻结婚两年了法院还会判处女方返还彩礼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是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结婚二年了法院为什么还判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2-07-12
    378人看过
  • 结婚后彩礼返还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结婚后彩礼返还判决书内容是什么?结婚后彩礼返还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郭××,住××。委托代理人郭××,住址同上(系郭××之父)。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住××。委托代理人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郭××因与李××返还彩礼纠纷一案,郭××于2009年3月13日向x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返还彩礼金2800元,承担诉讼费用。xxxx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后,郭××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6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9年7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郭××及委托代理人郭××,被上诉人李××的委托代理人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23日,原告郭××和被告李××经宋××等人介绍,确定了恋爱关系。原告郭××在于被告李××交往中,依本地习俗,向被告李×
    2023-04-29
    298人看过
  • 可以彩礼返还的条件范围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条件范围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都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未领结婚证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未领结婚证离婚需要返还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若人民法院确认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2023-12-01
    155人看过
  • 依据准确的决定,结婚彩礼是否返还的决定能否实现?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结婚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
    2023-07-07
    258人看过
  •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也就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从契约的角度来看,给与和收受彩礼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契约成立阶段。由于有了给与和收受彩礼的行为,才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后,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收受彩礼的行为就违背了当初订约双方的本意,理应予以返还。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彩礼的法律依据。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二)第十条中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单独作出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而应予返还的规定。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
    2023-03-15
    75人看过
  • 行纪合同返还价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一、行纪合同返还价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含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合理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行纪人未按照委托人委托指示办理行纪事务,应承担违约责
    2024-01-23
    284人看过
  • 度完“蜜月”悔婚法院判决适当返还彩礼
    收取后仅度完蜜月就悔婚不辞而别,至今不见踪影,丈夫将女孩一家人推上法庭。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孩一家要适当返还原告班某彩礼金3800元。2002年7月,班某与蓝姑娘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后班某找人到蓝姑娘家提亲,蓝姑娘及其父母均表示同意。2005年2月10日,班某到蓝姑娘家订婚,前后共送给蓝姑娘及其父母现金及礼物共计1.3万余元。同年11月15日,二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双方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之后蓝姑娘便到班某家与班某同居生活,然而这时蓝姑娘觉得班某不是自己理想的对象,心生悔意,她勉强在班家度完蜜月便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为了不至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蓝姑娘及其父母返还彩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为了与蓝姑娘结为夫妻,按照当地风俗送给三被告彩礼金。过后被告蓝姑娘反悔,导致原告因送彩礼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2023-03-13
    491人看过
  •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
    2024-05-12
    42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彩礼
    词条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彩礼
    相关咨询
    • 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判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要求彩礼返还的判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当事人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彩礼返还有什么法律依据,彩礼返还标准,彩礼返还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判决女方返还彩礼依据何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案例:原告胡某经朋友介绍与被告陈某之女陈某某确立恋爱关系,按农村风俗在安徽省
    • 法律依据是什么?彩礼返还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0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收受彩礼悔婚 法院判决返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31
      婚前彩礼是我国的民间习俗,俗话说:“送出去的彩礼泼出去的水,即使婚姻发生变故,彩礼也是不能讨还的”。但以订婚为条件收受彩礼是一种封建陋习,与现行社会新风尚相违背。睢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依法判决二被告周父(化名)、周女(化名)返还原告马父(化名)、马子(化名)彩礼现金人民币5500元。 2007年正月份经人介绍原告马父之子马子与被告周父之女周女订婚,按农村风俗被告收受原告订婚彩礼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