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还有没有伪证罪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伪证是在案件审判期间才会出现的,案件在执行阶段是没有伪证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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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阶段阶段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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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还需要欠条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执行阶段已不需要欠条了,依法院判决内容执行。在审判阶段,只有向法庭提供欠条原件等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既然法院已作出债务人归还债权人欠款的判决,通常法院会将欠条原件收回的,但也有不收回的。法院生效判决就是执行法官的执行依据,欠条已无意义了,不是依据欠条来执行的,所以欠条丢失了也不要紧,因为法院已经依据欠条等证据作出了生效判决。按判决的内容强制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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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有和解的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执行阶段也是有和解的,就叫做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这种和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名或盖章。 你的执行阶段的费用想必已经缴纳,如果达成和解,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当然,和解协议中你们也可以达成缴纳诉讼费的方法,如让对方缴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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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执行阶段还可以申诉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1、可以申诉或再审申请。对于生效的判决,在再审期限六个月内提出再审,过后可以提出申诉。2、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于生效的判决,进入执行后,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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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还能撤诉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