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12:54 134 人看过

一、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1、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赔偿主体、国家赔偿的申请主体、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标准、国家赔偿的对象、方式、程序等。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
    2023-06-03
    57人看过
  • 最新国家电子发票管理规定:规定内容有哪些?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国家对修家谱的规定国家对修家谱没有规定。家谱,即族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只是自己家庭的族群延续,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也没有禁止修家谱,但家谱是记载祖宗事迹的重要资料文献,又是体现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不可以因为个人主观意愿而擅自修改。修家谱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看家谱上是否有明确的续修家谱的条件和相关规定。2、如果要续修家谱的,做好全族的人员统计。3、续修家谱后,需要校对排版,并进行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023-07-07
    130人看过
  • 国家土地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至7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予以确认。一、土地使用权还有48年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二、农村农村宅地基自己能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
    2023-06-29
    41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请求有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宪法基本法法律规定,当国家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法院误判或者错判时,我国公民有权在查明真相后要求国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这一权利被称为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请求有什么内容?赔偿请求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程序是什么?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赔偿
    2023-06-03
    2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主体有哪些,国家赔偿申诉流程
    一、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此外还包括自愿协助执行国家公务的普通公民。不包括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由于勤杂人员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赔偿也是依照民法的规定给予赔偿,不适用国家赔偿的规则。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国家赔偿申诉流程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
    2023-06-26
    339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相关内容,都有哪些主要规定
    一、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宪法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在宪法序言中阐述了本国和本民族长期奋斗的历史和取得的胜利成果,指出今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制度。由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三)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包括
    2023-06-03
    480人看过
  • 请求国家赔偿应了解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付至死亡时止;(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
    2023-07-17
    463人看过
  • 法院国家赔偿自赔案件的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第三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2023-05-22
    444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国家有价证券罪犯罪要有哪些内容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是指:1、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是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犯罪表现及怎么处罚?犯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2023-07-28
    40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精神的行为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精神标准是:1、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国家造成的精神损害的金钱和其他物质性赔偿必须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使赔偿具有可操作性、现实性和合理性。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补偿与惩罚,那么赔偿的数额与标准就应该与此相适应。在确定标准时,法官应充分考虑案件中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受害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然后比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确定数额。目前《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但目前赔偿标准过低,需要一定程度的提高。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要在全国
    2023-07-06
    192人看过
  • 侵犯独家代理权赔偿内容有哪些
    一、独家代理权的概念独家代理权是指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购代销指定商品专营权。由该独家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的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其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支付佣金的一种商业模式。独家代理权人是否享有诉讼资格,需要软件著作权人明确授权才可以。二、侵犯独家代理权如何处理独家代理权人在所代理区域内独家经营,开设分公司并独有设备销售权;在所代理区域内发展分代理商,但是不能收取代理费、加盟费和货物押金,并按统一价格提供设备;管理代理区域内的所有分代理商和设备分销商;在代理区域内开展蓝牙广告运营,独自获得代理区域内全部广告业务收入;设备进货可享受全国统一的设备代理价格政策;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内利用品牌价值与其分代理商合伙经营;加盟代理商的经营管理事物由公司市场部分管辖区人员全权负责;代理加盟商上行广告投放可以获得广告总收益
    2023-02-16
    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实施细则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不成立,又不请求继续协议。协议不成立,又不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请求权人受败诉判决确定。四、暂先支付之医疗费或丧葬费,超过协议、诉讼上和解或确定判决所定之赔偿总金额。第三十七条(起诉应附文书)请求权人因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或协议不成立而起诉者,应于起诉时提出拒绝赔偿或协议不成立之证明书。请求权人因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开始协议或拒不发给前项证明书而起诉者,应于起诉时提出已申请协议或已请求发给证明书之证明文件。第三十八条(诉讼程序之裁定停止)请求权人就同一原因事实所受之损害,同时或先后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协议及向公务员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或同时或先后向赔偿义务机关及公务员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者,在赔偿义务机关协议程序终结或损害赔偿诉讼裁判确定前,法院应以裁定停止对公务员损害赔偿诉讼程序之进行。第三十九条(检察官之协助)该管法院检察机关应赔偿义务机关之请,得指派检察官为诉讼上必要之协助。第四十条(强制执
    2023-04-20
    25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哪些该赔偿公民
    赔偿公民: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一、在校学生造成交通事故,学校有赔偿么?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损害、车辆损失、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以下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受害人需要治疗或休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是车辆维修费,间接损失类似于误工费。3、精神损害赔偿:
    2023-03-15
    165人看过
  • 德国社会保险的国家审计内容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原则】对社会保险的国家审计是指由联邦审计院、州审计院对联邦和州保险机构的审计。联邦审计院总部设在法兰克福,在柏林和科恩设有审计分院,下设10个局,联邦审计院作为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既非议会辅助机构,也非政府辅助机构,拥有自主确定审计对象、内容和时间的权利,各州都设有州审计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联邦审计院和州审计院间也各自独立,无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基本法》、《审计法》、《联邦审计院法》、《预算法》和《社会保险法典》等构成国家审计的依据。按照联邦基本法第144条的规定,联邦审计院有权对联邦财政预算和国家财政涉及的范围进行审计,其中预算支出又是审计的重点。联邦宪法和联邦审计法规定联邦审计院的审计范围包括联邦直属的社会保险部门。联邦审计院和州审计院对公立社会保险机构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预算资金编制、使用的合法性和经济性。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补助资金是否符合预算编制规定,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符
    2023-05-04
    364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的标准都有哪些,国家赔偿有哪些条例和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有那些规定呢下面列举《国家赔偿法》中对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法条,供大家参考。第三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
    • 国家赔偿法全文的内容是哪些呢,有哪些规定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国家赔偿法全文的回答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 国家赔偿权包括哪些?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
    • 国家赔偿孩子都抚养费有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8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
    • 司法鉴定文书审核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30
      标题: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编号: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检验结果:写明客观结果;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