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时间有没有特殊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0 14:46:18 261 人看过

一、合同撤销时间有没有特殊情况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被撤销的理由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

被撤销的合同,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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