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部分改变部分维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42:08 427 人看过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一、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提交证据证明具体行政机关合法适当的责任,由被申请人负担。履行这一义务的内容,是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提出书面答复。根据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在复议程序开始阶段对申请人申请的答复程序中履行。不过,申请原级行政复议的案件略有特殊,由原承办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复议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时,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而不能是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诉讼法“单一性被告”的设置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告人选择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复议拒不履行复议职能怎么办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复议的决定的处理方式:若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改变数额算不算改变
    算改变。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说明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依旧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由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作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益产生影响的就不再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因此由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一、哪个行政诉讼法院在哪啊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行政诉讼法》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
    2023-06-21
    3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决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后,维持决定是指: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准备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
    2023-02-25
    33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部分
    行政处罚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2)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3)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4)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5)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管辖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2、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3、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4、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
    2023-06-06
    194人看过
  • 国家对部分政府性基金实行改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范围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1、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2、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
    2023-07-12
    1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维持管辖法院是谁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住所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复议维持。先看地域管辖,复议维持级别管辖法院是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再看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以原机关来确定的。一、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法院是什么?我国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法院地域管辖指的是根据案件所发生的地域决定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管辖制度。《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案件原则上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三、行政案件原则上由哪一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30
    219人看过
  • 环保部环境行政复议受理部门是谁
    环保部环境行政复议受理部门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理由如下:《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一、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1)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原来的法律、法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不满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规定,即复议申请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2)原来法律、法规规定超过60日的,按照原来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2-16
    395人看过
  • 行政赔偿部分规定
    关于行政赔偿的案件中,一个审理与及判决是如何进行取决的呢?主要的关键内容是什么呢?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先例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与裁判。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整书。第三十一条被告在一审判决前同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并裁定是否准许。第三十二条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第三十三条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尚未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
    2023-04-24
    115人看过
  • 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维持是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使其继续存在下去。应具备五个条件:1、事实清楚。即所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证据确凿。即所提供的证据使反驳不能成立;3、适用依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件无关和超过有效期限、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律、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定了实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必须按部就班;5、内容适当。即虽然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机关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内适当做出决定。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一、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按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损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被公民、法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就必须责令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二、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
    2023-04-07
    445人看过
  • 行政复议部门应该去哪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派出所是区县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是分、县公安局,对其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或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派出所行政复议找谁1.派出所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3.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
    2023-07-02
    353人看过
  • 王锴:对《行政诉讼法》判决类型部分修改的建议
    与国外的行政诉讼法相比,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采取诉讼类型的划分,而是采用了判决类型的做法,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不需要选择诉讼形式,而作出什么样的判决完全由法院根据对案情的分析来决定。这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降低了原告起诉的门槛,但另一方面,也无形中给与了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巨大权力。法院不仅可以全面审查行政主体的行为和决定,而且还可以指示甚至代替行政主体作出什么样的行为和决定。这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国强调行政诉讼的“司法监督行政”功能的产物。虽然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思想很难,而且建立什么样的诉讼类型制度在学理上尚缺乏深入的研究,[1]所以,唯一现实的做法是先仿照行政诉讼类型来完善我们现有的判决类型制度,待经过一定的实践后,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渴望能够引起对诉讼类型划分的重视。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类型共有五种: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行政诉讼“事实的
    2023-06-06
    143人看过
  •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这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择一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
    2023-05-06
    113人看过
  • 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合法
    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通常情况下是不合法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2条-14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3、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什么期限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
    2023-02-09
    333人看过
  • 民政部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公民)
    编号: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附:有关材料份
    2023-04-24
    299人看过
  • 经复议维持的行政行为如何撤销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后,原行政行为为会撤销,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后,认为行政行为错误的,就会撤销该行政行为。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
    2023-03-19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维持或改变共同告怎样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什么是行政复议审查部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注意:1.公民法人只能在对
    • 行政复议维持或者变更决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怎样认定行政复议改变维持的法律效力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1)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无论当事人意思表示如何,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再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不是终局裁决时,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后,原行政复议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从起诉期间届满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3)行政复议决定在诉讼期间,除非被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行政复议改变法条但维持结果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行政复议改变法条但维持结果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之规定,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住所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