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及部颁规章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53:04 12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律师法》颁布后,司法部根据《律师法》先后制定了11个配套规章。各地贯彻执行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近来发现有的省(区、市)司法厅(局)制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存在与《律师法》和部颁规章不一致的情况,有的自行提高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有的规定对某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不再审核登记等等。这些规定都是违反《律师法》和部颁规定的。为了保证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律师法》和部颁律师规章是律师管理工作的准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严格限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范围之内,不得与之相冲突。

二、各地对已经制定的律师规章实施细则、办法或规定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对与《律师法》和律师规章不一致的,应立即予以修改。

三、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办法或规定时,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应当向司法部请示;在所制定的办法或规定颁布后十日内,应当向司法部备案。备案后如发现与上位法相冲突或不相一致的问题,司法部将予以退回,制定机关应当修改。

对于现已颁布实施但未向司法部备案的,要尽快补办备案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农业部文号:农质发[2009]5号发布日期:2009-6-1执行日期:2009-6-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立法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
    2023-06-07
    236人看过
  • 煤炭工业部审计局关于贯彻执行《煤炭内部审计规范》的通知
    《煤炭内部审计规范》经审定,形成了24个规范项目文本,并已经正式发布实施。现发布实施的《煤炭内部审计规范》,涉及内部审计基础工作、审计工作管理和单项审计办法等方面,基本涵盖了煤炭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这些规范,是12年来煤炭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总结,是煤炭内部审计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煤炭行业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的配套规章,是《中国审计规范》的具体化。它的发布实施,标志着煤炭审计工作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今后指导煤炭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煤炭内部审计规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范》作为煤炭审计工作重要任务,予以足够重视,认真抓好。以不断促进煤炭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切实抓好《规范》的学习。组织有关领导和审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规范》。办好《规范》培训班,使广大审计人员都能真正熟悉规范条文。要抓好《规范》的实施,不断
    2023-04-24
    279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使用新的律师徽章的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司发通〔1992〕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国律师的特色与精神风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在征求各地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我部重新设计制作了中国律师徽章,从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全国律师统一佩戴。一九八七年制作的律师徽章同时废止。新律师徽章的发放范围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人员。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律师管理处准确统计人数,尽快通知部律师司或直接与浙江省温州市金乡新兴工艺厂联系,通讯地址:温州市金乡工业城48号,邮政编码:325805,电话(05876)-794519。并将律师徽章成本费(每枚5.00元),汇至:浙江省温州市金乡新兴工艺厂,开户银行:苍南金乡农行,帐号:501034。各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律师徽章的管理,严禁非律师人员佩戴律师徽章。调离律师岗位和不适宜继续担任律师的,在收回律师执照时,应收回律师徽章。实
    2023-04-24
    421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联合通知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发布文号:国务院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这是我国建国以来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权益,减少和解决她们在劳动中因生理机能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与健康的第一个比较完整的专项法规,也为我们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这个规定,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本规定的自觉性。保护妇女在劳动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政策。妇女有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等生理特点,这就决定了她们在劳动中的特殊困难。几年来,有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领导已充分注意到这一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获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有不少企业单位领导同志对妇女的生理特点认识不够,对妇女的生养子女承担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社会责任缺乏正确认识,有的甚至将女职工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现就贯彻实施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海洋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和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海洋环境保护法》,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贯彻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正确理解法律所规范的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和融会贯通,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增强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二、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完善和
    2023-06-06
    496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通知
    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文号:(86)公发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另发),已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于九月五日公布,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这个《条例》总结了二十九年来我国治安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继承和发展了一九五七年《条例》的正确原则,增加了当前出现的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完善了法律制度,是我国在新时期加强治安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条例》的公布实施,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新《条例》在一些基本原则和内容上作了重大修改,使全体公安干警和广大群众认识、掌握新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对于正确实施这个《条例》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把宣传、学习好《条例》作为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条例》
    2023-04-24
    331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关于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中方干部
    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发布文号:劳人干[1987]34号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人事局),计划单列市劳动人事局(劳动局、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的人事(干部)部门:经国务院外国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中方干部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中方干部的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干部的管理,提高中方干部素质,保障企业的用人自主权,特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一、合营企业董事会内由中方干部担任的董事长、董事,由中方合营者委派;按照合同规定由中方干部担任的总经理和副部经理,经中方合营者推荐人选后,由董事会聘任。二、合营企业对在本企业内担任正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以及
    2023-04-27
    199人看过
  •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范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一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行为,使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
    2023-04-24
    495人看过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司法部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宣传和贯彻实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职工群众对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提高,会计工作中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为了进一步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特作如下通知。一、把《会计法》纳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主管经济和财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与财会人员的法制教育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同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各地应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选学其他有关法律常识。《会计法》是经济工作方面的一项重要法律。近几年来国家多次组织财经纪律和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的情况说明,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对国家有计划积累和合理节约地分配、使用资金十分不利,同时也助长了某些不正之风。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
    2023-04-24
    223人看过
  • 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4-09-27生效日期:1994-09-27发布部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文号:劳部发〔1994〕3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总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在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人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法》的颁布和施行,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
    2023-06-09
    425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的通知
    高检发刑申字[2000]1号2000年12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解决赔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国家赔偿法》的统一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法律文书进行了修改和增补。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赔偿工作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各地执行。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一、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是这次修改完善《赔偿工作规定》的重要出发点和指导原则。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重视赔偿工作、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2023-06-11
    72人看过
  • 邮电部电政司关于认真贯彻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出版署、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规范证券期货信息传播行为,保障期货咨询业务执业资格的咨询人员。在产品(软件)中刊载上述第(2)项咨询报告时,报告撰稿人必须署明真实姓名,并且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的咨询人员。三、从事跨省联网无线电寻呼、电话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及公众多媒体通信业务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分支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四、通信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1998年2月11日
    2023-06-06
    387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文号:审法发〔1996〕328号发布日期:1996-12-3执行日期:1996-12-3审计工作规范经审定,形成了38个审计规范项目文本,现正式发布,于1997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现在发布实施各项审计规范,对于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现审计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各项规范的自觉性。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审计署,待今后修订时参考。审计署
    2023-06-07
    469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1994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下发后,各地政府和民政部门都非常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有的省(市)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署。北京、上海和山西、河北、江苏、安徽等省(市),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婚姻介绍进行了清理整顿。但目前各地进展还不平衡。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加强婚姻介绍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婚姻介绍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婚姻介绍管理是各级民政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做好婚姻介绍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求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为民政部门发展婚姻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因此,各地要结合当
    2023-06-11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XX部关于贯彻执行两审终审制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下级法院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安全法规定什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安全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贯彻执行档案法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30
      为贯彻执行档案法,我国法律做出了以下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予以履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作出罚款决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档案行政
    • 有什么贯彻执行档案法的规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贯彻执行档案法,还必须了解相关的惩罚机制。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