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8:52:10 447 人看过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合同签好违约了怎么办?

合同签好后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拖欠贷款利息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但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借条没写利率怎么算利息未写明利率的借条也没有进行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高利贷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高利贷不需要偿还,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2023-03-12
    182人看过
  • 如何主张借据中的利息
    民间借贷中利息包括两种: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针对这两种利息有不同的起算方式:首先,关于借用期内的利息,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如果借贷双方在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中,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仅需偿还出借人的本金,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利息,因此,这种情况下借用期是没有利息的。当然,如果借用期内约定了利息,应从其约定;第二,关于逾期利息:定期无息借款,逾期利息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定期的无息借款,从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者从起诉之时起算;约定借款内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的,逾期还款利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日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2023-08-02
    63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哪方的主张更具法律依据?
    没有那一方先提出离婚,这一方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也就是说并一定那个先提出离婚,那个就吃亏。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男方提出离婚没孩子对谁有利的如果没有孩子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1.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拖,对双方都是痛苦。2.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3.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对于双方可能都是比较有利的。在婚姻中孩子是
    2023-07-16
    297人看过
  • 欠款纠纷的利息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但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借款四千算是贷款高利贷吗1.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2023-03-07
    343人看过
  •  高利贷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高利贷是一种民间借贷的形式,借贷利率超过银行规定24%的被称为高利贷。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否则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转贷等。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高利贷是一种民间借贷的形式。在借贷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利息。然而,如果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规定的24%,那么这种借贷行为就会被称为高利贷。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实际上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处三年
    2023-11-13
    416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如何确定信息公开诉讼对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作出答复的机关为被告;逾期未作出答复的,以受理申请的机关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
    2023-06-20
    264人看过
  • 继承房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有哪些
    当房产遭遇继承分房法律规定有: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房产继承顺序?房产继承,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房产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分遗产,有特殊情况的可予以照顾。三、法定继承公
    2023-03-26
    228人看过
  • 法律依据有哪些离婚探视权的法律依据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相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
    2023-07-22
    8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因此,对于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法
    2023-06-08
    228人看过
  • 货款欠款主张利息的法律规定
    合同中约定了资金占用费为利息赔偿性质的,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赔偿如何算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违约金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当违约金超过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30%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
    2023-03-05
    438人看过
  • 主张误工费的依据
    一、主张误工费的依据主张误工费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计算公式: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其他。二、索要误工费需要什么材料索要误工费需要如下材料: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3.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
    2023-06-04
    273人看过
  • 次承租人主张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次承租人主张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认定为拆迁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影响合同履行的关键。合同的效力问题也是双当事人是否履行权力义务的前提。合同效力有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之分。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7-05
    205人看过
  • 男方主张抚养权有哪些有利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一、变更孩子抚养权准备什么?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
    2023-06-28
    472人看过
  • 日照市伤残等级评定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日照市伤残等级评定法律依据有哪些《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六条:“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残疾等级评定”部分“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应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户
    2023-05-1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主张从银行贷款利息的法律依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1
      根据我国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债务人无需偿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无利息。
    • 谁主张根据利息的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逾期利息的规定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7
      对于债务人逾期还款产生利息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期内利率支付利息。
    • 主张利息的法律基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9
      民间借贷中利息包括两种: 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是指出借人因借出金钱而从借款人处得到本金以外的金钱,是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出借人还本并支付利息,是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 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即借款人到约定的还款日仍未还款,会给出借人造成利息损失。 针对这两种利息有不同的起算方式: 首先:关于借用期内利息,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如果借贷双
    • 关于高利转贷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2
      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但需要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贷款资金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存在违法转贷行为,这四个条件就是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