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患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0:11:39 353 人看过

黑龙江医患纠纷告人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黑龙江省近期医疗纠纷事件
    黑龙江的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行政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协商和行政调解的程序相对简便,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仲裁和诉讼程序较为繁琐,需要专业律师介入。针对黑龙江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表述为: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患者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以解决该纠纷。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患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纠纷等。对于医疗纠纷,我国法律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或其亲属和医疗机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可以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一步的纠纷。2. 调解解决:协商无果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患者或其亲属和医疗机构可以向当地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3. 诉讼解决:对于
    2023-11-18
    178人看过
  • 北京继承遗产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北京继承遗产纠纷告人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3-17
    396人看过
  • 江西分家析产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江西分家析产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3-16
    355人看过
  • 江苏房屋侵占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江苏房屋侵占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2-14
    443人看过
  • 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单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出生医学记录单是出生人口的医学记录,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效书面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时的法定依据。第四条我省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五条《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单应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记录专用章"后方可生效。第二章签发第六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助产技术的人员和农村家庭接生员,要对所接生的新生儿及时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单,并在"分娩登记本"上作相应的登记,"分娩登记本"用完后,应纳入病案室永久保存。农村家庭接生员所
    2023-11-30
    171人看过
  • 黑龙江医保患者到外省就医备案指南
    1、医保异地就医可以满足黑龙江省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方便群众2、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在过程中需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明确备案注意事项,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备案信息以及联系人相关信息,阅读个人承诺书后,根据提示签名确认即可。河北省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备案流程如下:1、打开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进入事项须知页面;2、进入登录注册页面,进行登录或者注册;3、如果第一次登录需要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4、进入首页,点击新增备案人;5、录入相关信息,然后到找回密码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即可。但是河北省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明确取消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从2021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
    2023-07-04
    162人看过
  • 黑龙江楼盘降价引发纠纷起诉去哪个法院
    黑龙江楼盘降价引发纠纷起诉去哪个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
    2023-02-18
    187人看过
  • 黑龙江省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二、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我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审查发放及管理工作。三、凡在全省范围内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请的初审工作。1、省卫生监督所接到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相应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材料完整性和医疗广告申请人的资质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医疗广告,上报省卫生厅进行审批。2、省卫生厅在接到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的审查工作。四、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至少一式三份;(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粘贴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文稿和镜头脚本必须一致;广播广告应
    2023-06-12
    133人看过
  • 医疗纠纷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通俗讲,就是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单位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他们对外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该机构要进行诉讼、赔偿的,他们本身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具体讲,如果该医疗机构是在某某县内的,就到县法院起诉;如果该医疗机构在某市的,就到该市的法院诉讼;如果该市是设区的市的(比如:东城区、西城区、和平区等等),就到该区的法院进行诉讼。另外,我国的诉讼法的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以被告所在
    2023-06-13
    393人看过
  • 江西房产更名纠纷打官司管辖法院
    江西房产更名纠纷打官司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2-18
    269人看过
  • 军队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由地方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赔偿纠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1990)民他字第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法申民字(90)第49号关于黄理权诉武警河池支队医疗纠纷案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在医治地方伤病员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当事人起诉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照我院1989年10月10日法(行)函63号复函的规定精神,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军事法院无管辖权。二、你院请示的黄理权诉武警河池支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由河池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5
    100人看过
  • 医院医患纠纷法律有什么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6-01
    384人看过
  • 黑龙江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标的额收费标准速算公式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免加收基础费用5-10万元(含10万元)8%(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10-50万元(含50万元)5%(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50-100万元(含100万元)4%(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100-500万元(含500万元)3%(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2%(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1%(标的额—1000万)1%+264000+基础费用5000万元以上0.5%(标的额—5000万)0.5%+664000+基础费用技术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3-08-05
    86人看过
  • 黑龙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一、黑龙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干什么的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2.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3.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4.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5.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议与意见。医调委在工作范围内,严格履行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职务规范,以提高化解矛盾量、医疗纠纷调解受理量和提高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时限内调结率和回访满意率为目的,将调解工作的接待受理、实施调解、综合保障等工作环节内设工作部门进行明细分工,设定岗位职责科学、准确,使各项工作环节衔接有序,建立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明确,绩效考核有效,监督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二、就医后医疗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医疗纠纷的有效诉讼时效为三年。
    2023-10-1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黑龙江医患纠纷起诉时间有限制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0-07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黑龙江纠纷协议书打官司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7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
    • 黑龙江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5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黑龙江租房纠纷维权的管辖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8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黑龙江:关于医患纠纷维权期限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5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