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是否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8:25:45 143 人看过

可以。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一、欠款诉讼管辖怎么判定

欠款诉讼管辖法院确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欠款起诉在哪起诉

合同关系的欠款诉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在债权人所在地能起诉被告吗

在债权人所在地能起诉被告,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借款合同履行地为债权人所在地的。

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中的地点在债权人所在地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确定合同签订地点是否为必须条款?
    一般签订合同时,是需要明确签订地点的。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以下作用:一、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一句话,有利于查明案情;二、有利于确定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中选择一个法院管辖。合同中的签订地点有哪些规定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一、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二、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2023-07-03
    122人看过
  • 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地吗?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地是可以约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中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可以买吗租赁合同可以买,但是没有必须要买的必要。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主要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因为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协议,相对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较自由,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约定,也可以就其他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
    2023-06-30
    77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点具备设定诉讼地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地可以作为诉讼地点的约定。在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方面,民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治原则,具体履行将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则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但不得与特殊专属管辖和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地可以作为诉讼地点的约定。在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方面,民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治原则,具体履行将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则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但不得与特殊专属管辖和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 【 民 法 原 则 】 尊 重 当 事 人 意 愿 自 治 , 具 体 履 行 将 按 约 定 进 行根据民法典第10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其中,尊重当事人意愿自治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如何进行以及如何处理相关事宜。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条
    2023-09-03
    148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项目部是否为公司
    项目部即项目管理组织项目部是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项目部发生重大质量缺陷和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法人代表、主管领导及法人主管部门。质量事故、死亡、群伤及重大机电设备事故由企业法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组织调查处理。上述事故中经查企业法人负有领导责任的,报企业法人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追究与处罚。一、项目部工作职责1、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时、如实向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的各方面情况。2、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施工,在技术、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清障等方面均达到招标书的要求。3、项目部统一调配现场的施工技术力量,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工具,确保本工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
    2023-03-29
    191人看过
  • 合同双方是否可以指定诉讼地,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合同双方是否可以指定诉讼地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2023-04-18
    378人看过
  • 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吗
    是的,但前提是约定的法院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根据最高院关
    2023-03-08
    403人看过
  • 签订仓储合同时能否约定管辖地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2023-08-18
    233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可以作为管辖法院吗
    在合同条款中直接约定管辖法院即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民间借贷管辖法院是哪里民间借贷管辖法院是按照《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2023-03-14
    54人看过
  • 合同如何约定诉讼地?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5、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
    2023-06-21
    500人看过
  • 签订合同的地点可以是哪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1、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三、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
    2023-06-27
    352人看过
  • 合同签订方多,是否可以进行部分诉讼?
    合同有多个当事人的,可以起诉全部或者部分当事人。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会影响其他部分吗部分合同无效不会影响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合同部分内容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割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独立的,相互依存;合同无效部分或被撤销部分不得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之间没有直接、不可避免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导致合同部分无效或应撤销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2023-07-06
    249人看过
  • 签订合同未规定诉讼解决地怎么办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
    2023-06-01
    385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中约定成功是否就可以签订?
    技术合同中约定成功是就可以签订,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些事项的,具体如下所述。(一)技术开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为避免以后产生无谓的纠纷,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技术开发合同的性质。不同的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特别是对于技术开发合同而言,更要明确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那种虽然在开发中提供了资金、设备、人力但并未参加实质性研究开发工作的合同应当属于委托开发合同。不能以合同名称来判定合同的性质从而导致当事人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二)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中根据规定,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均为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当事人没有约定,也要履行。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履行合同,最好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义务加以细化。比如项目名称、研究开发成果的具体标准、履行期限。计划、进度、方式、地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验收的标准和方法、研究开发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方式、开发项目中某些关键术语的解释、
    2023-03-03
    78人看过
  • 约定合同签订地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一、民诉解
    2023-03-3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地有权约定是否以户口为诉讼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同签订地可以约定为诉讼地点。对于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我国民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履行。但不得与特殊专属管辖和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
    • 如果合同约定有诉讼地,是否可在签约地起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要看是什么合同,如果是买卖合同,有可能。
    • 合同已约定管辖地的,可否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因为合同已经对管辖地有约定了,要从约定。但是,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则约定无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签订协议时签订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1、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而合同签订地点是根据合同签订承诺地点,但是签订合同方式不同,其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点也是不同的。 3、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 合同签订地与履约地是否一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据你所述,二者一般不一致,也有存在重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