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的特定要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19:33:51 447 人看过

根据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证合格。商品房一般由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实,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验收合格的,还应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秀等;

2、住宅所属建筑必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所属的建筑物需取得住宅交付许可证,住宅交付许可证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得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入户手续。可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证书。事实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1、2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提前向买方交房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房屋交付标准国家标准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房屋交付时的要求有哪些
    房屋交付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一、房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了。二、房屋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也就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一、商品房销售要满足什么条件商品房销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实施;(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计划已经实施。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否等同于购房合同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
    2023-04-07
    140人看过
  • 了解房屋交付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复核以下条件的,才可以向购房人交付:1、(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明确交房条件现在不少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房屋验收的合格标准大都很含混,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哪些地方验收合格?经哪里验收合格?因此,开发商完全可以蒙混过关。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对此条款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
    2023-07-04
    277人看过
  • 房屋交易付定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交易付定金的标准是什么只要不超过房屋买卖价格的20%,自由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二、买房时一般要交多少定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
    2023-04-04
    330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有什么要求交房规定
    房屋买卖交房条件的认定如下:1、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2、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3、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4、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二、验收竣工的工程满足哪些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3-06-28
    124人看过
  • 房屋交付的标志是什么
    房屋交付标志是界定房屋交付与否的标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交付的标志是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按约交付是房产商的主要义务,也是购房者的重要权利。因此,如何约定房屋交付标志对买卖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一、购房钥匙已拿视为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占有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可见,出卖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交钥匙,就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的义务。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应按约定履行才算交付。当然,即使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包括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了钥匙,还有
    2023-02-08
    341人看过
  • 房屋交付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交付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现行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交付条件主要有三个要求:1。竣工验收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应当载明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修协议承担商品房的保修责任。”作为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个文件”无疑成为交付的法定条件。基本生活设施
    2023-05-02
    168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房屋交付的要求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房屋交付要求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房屋交付要求的法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2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房屋买卖交付的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8
      1、准备好过户材料,相关人员要到场 过户需要的材料会因为交易房屋性质和买卖双方的情况有所区别。以商品房为例,买卖双方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卖方带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另外如果是单独所有,则出卖人和买受人到场即可,如果有共有人,则共有人也需要到场。 2、递交材料办理过户 交易大厅的电子提示屏会根据办理进度叫号。留意快到自己的号码时,买卖双方需要根据提示到收件窗口递交过户所需材料。
    • 房屋交付竣工的要求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