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理有哪些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5:13:48 432 人看过

离婚案件审理的规定:

1、法院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依法先组织调解,不能立即审理、宣判。但是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对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可以做出离婚判决。

2、为了保护离婚当事人的隐私,案件经当事人一方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出轨离婚案件审理多久

出轨离婚案件,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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