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的疑难问题解答(3)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31:29 236 人看过

11、已退休的工伤职工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河北省《工伤实施细则》(冀劳[1998]65号)第44条规定,已经离退休并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有关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再向工伤保险转移,对于待遇低于《工伤保险办法》和本《工伤实施细则》的,按《工伤保险办法》和《工伤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差额,但仍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2、职工因工致残5~6级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度5级和6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办发[1997]45号)规定,工伤伤残程度被定为5级和6级并由企业支付伤残抚恤金的职工,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伤残职工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其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13、劳动者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护理费从何时发给?

(1)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冀劳[1994]47号文件规定,1994年6月底以前已评定为5~10级的因工伤残职工,从1994年7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发给伤残补助金(如原标准高于本规定标准的仍可按原标准发给)。7月1日以后评定的,从评定的下月起开始发给。已从企业为其投的工伤保险中获得了一次性补金的,应由企业酌情扣回。

(2)从1996年10月1日起,根据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19、20条规定,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14、由外方支付赔偿的工伤事故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发生并由外方支付赔偿的工伤事故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8]9号),在国内发生由外国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并由外方给付赔偿金的,被伤害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参照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16号)、《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31号)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方支付的赔偿金,属于人身伤害赔偿性质,应归被伤害职工所有。同时,该职工应从外方赔偿金中偿还企业为处理该工伤事故垫付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的费用。

15、出国、出境人员在境外伤残亡如何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30条规定,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

对于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有关单位或者国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发给其他待遇。

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有关单位或者国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出国、出境人员应当由我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参加国内工伤保险的单位外派劳务或者到外国承包工程的,应当到劳动保障部办理有关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疑难解答
    首先,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医疗以及医疗期间的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工伤待遇优厚于其他保险待遇,体现了工伤补偿,也体现了国家和生产单位对职工奉献精神的尊重,有利于增强职工为公奉献的光荣感,提高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积极性。其次,实行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等工作相结合,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第三,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正常生产,维护社会安定。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经济技术较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生产领域不断扩大,劳动者队伍急剧增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可能会出现增加的趋势。因此,实行并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特别
    2023-06-10
    380人看过
  • 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疑难问题解答
    问:外资企业是否就是外商投资企业?答:不是,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问:外资企业是否就是外商独资企业?答:这种说法不准确,外资企业包括外商合资、外国法人独资、外国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外国自然人独资、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作、台港澳合资、台港澳法人独资、台港澳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台港澳自然人独资等形式,仅仅说外资企业就是外商投资企业不全面。问:外国投资者未能按法律规定缴付首期出资的,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答:依据《外资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上述情况发生后,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问: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能否适用《外资企业法》?答:依据《
    2023-06-09
    357人看过
  • 军残待遇问题
    对于八级残疾军人、以及所有等级的残疾军人都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各种法定的优待待遇:1、每月(有的级别比较低,民政部门会以季度、本年度的频度)领取依据民政部2017年10月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因战八级残疾军人每年抚恤金为13880元、因公八级残疾军人每年抚恤金为12710元,下图就是民政部2017年10月实施的抚恤金标准:2、各级因战残疾军人退役后由民政部门安置工作;3、1-6级无论在职、无业都有法律规定由国家保障,有的地方凭普通的医保卡就可以在医保的范围内免费医疗(包括挂号费免费),更多的地方是医保+医疗补贴制,补贴结余的50%归己,超出的医保报销。军残证怎么办理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
    2023-07-06
    359人看过
  • 常见的工资疑难问题解答内容有哪些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解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解答: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主要有:(1)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
    2023-04-02
    105人看过
  •  问:关于十级工伤伤残待遇的问题?
    工伤保险十级伤残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费和康复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伤残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工伤保险十级伤残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伤残人员可以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其次,还会产生医疗费和康复费等费用,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最后,在停工留薪期内,伤残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工伤保险十级伤残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十级伤残的待遇为:一、二级伤残的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三、四级伤残的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六级伤残的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七、八级伤残的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七、八级伤残的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
    2023-08-27
    28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相关疑难问题解答
    1、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如果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此时应当及时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记住,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起,否则过期再提起无效,行政复议是60日,行政诉讼是6个月,(2)大部分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并不是及时提起相关程序,而是选择徒劳的信访,白白耽误了维权有效期,得不偿失。2、违法征收怎么办。如果碰到违法用地的,被征收人首先到所在地政府官网查看是否有相关公告文件,也可以通过律师指导或者自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拆迁常见问题解答问:折迁是否签一份折迁合同和一份折迁协议,共二份。答:是问:我是贷款买的房子,因为市政建设,现在要拆迁,当时房子办理了贷款抵押,我想问下,拆迁的补偿能拿到么要想拿到补偿,怎么操作比较安全呢答:可以拿到补偿,跟你有贷款没关系!问:我是外地人老婆是本地的,现在买的二手房要拆迁了,我户口不是本地的,户主是我的名字,我老婆是共有人,如果拆迁我是否享受无锡本地的拆迁
    2023-07-02
    405人看过
  • 工伤身故待遇的疑问
    工伤死亡待遇
    非工伤死亡待遇问题: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工伤死亡待遇问题: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2023-07-02
    379人看过
  • 关于伤残赔偿待遇标准的问题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yml;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的赔偿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是Ψ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
    2023-06-10
    162人看过
  • 残障人士的待遇问题
    五六级伤残的待遇为: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七级伤残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2023-08-16
    414人看过
  • 求助:10级伤残赔偿的相关疑问解答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应由社保机构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个人受伤确定的。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详细内容是什么?1、一级伤残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2、二级伤残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3、三级伤残三级伤
    2023-07-05
    277人看过
  • 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的方法
    —风险共担法。即根据老工伤费用的需求测算,适当增加工伤保险费率。这种方法体现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的原则,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老工伤费用风险。按成都市年职工平均工资及参保人数测算,如年增加支出1700万元,需增加工伤保险费率0.2%,即总的平均费率仅为缴费工资总额的1.1%左右。—费用清偿法。即有老工伤的单位向社保机构实行一次性费用清偿后,老工伤待遇由社保机构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按成都市现行破产时的工伤费用清偿标准,1-4级工伤人均清偿费用为15万元左右。这种方法对于老工伤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压力较大,困难企业甚至无力承担。—分项纳入法。根据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节余状况及老工伤费用的需求状况,将老工伤待遇的支付项目分项分年度逐步纳人统筹基金支付。这种方法在工伤保险基金节余很少、没有支付能力的地方难以实施,同时也不利于彻底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费用风险,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2023-06-10
    326人看过
  • 珠海医保退休待遇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在珠海,退休后就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么答:不一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行:对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应缴纳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0年,包含1998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2、在实际年限方面,应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0年。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参保人就可以退休后不再医保缴费并开始享受待遇。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非建立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5年。2、在实际年限方面,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2.5年。问题二:如何将珠海作为医保待遇享受地答:有以下四种情况,满足即可申请满足问题一条件,且最后参保地为珠海市的;满足问题一条件,但最后参保地不为珠海市,同时不符合其他曾参保地规定的
    2023-05-29
    423人看过
  • 医保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医保有问题可以去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解决。社会医疗保险查询: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国家医保是什么医保国家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具体规定如下:1、国家医保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2、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2023-07-03
    482人看过
  • 公积金贷款遇难题怎么“破”25个常见问题解答
    近期,全国各地公积金政策频出。全国已经有数十个城市出台了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的政策,但是对购房者来说,申请公积金贷款之路依然困难重重。那么公积金贷款遇到困难怎么破?【小伙伴们常遇到的公积金贷款无破问题】:换工作公积金缴存中断怎么办?公积金贷款要求连续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期限,但是如果因为换工作使得公积金缴存中断该怎么办呢?建议:对于购房人中间出现过缴纳断档情况的,需要新的单位为其补缴公积金,并且开具补缴证明,这样做以后是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办?很多人因为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者连续缴存期限不满足要求而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他们又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这种情况怎么办?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配偶缴存了公积金并满足贷款条件,则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将其配偶设为主贷人,同时开具两个人的收入证明,以此来增加贷款的额度。如何才能申请到最高贷款额?公积金贷款利
    2023-06-10
    2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万分感谢知情人解答一下我的疑难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需轮候。现在上海购房不可以取得户籍;上海残疾配偶5年以上三种办法,以夫妻投靠最为有效和方便;3.与上海户籍人士结婚10年,满35岁可落户上海;少数民族7年.办理人才类居住证,满足条件者7年后申请落户上海;2外地户口要取得上海户籍,有以下几种途径:1.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求解答。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2
      关于工伤待遇伤残补助,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后,可要求用人
    • 相关的疑难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房子没有内部的争议,那是最好不过了。按照法律上来说,你奶奶去世,你爷爷和他们的6个子女,其中包括你的父亲都是合法继承人。你们家里所有人都知道房子是你父母的,但他们只是口头上承认房子是你父母的还不行,要有个书面的证明,省得以后起纠纷。如果没有异议,你们可以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过在法律上讲,房子是由你爷爷首先拥有的,唯一渠道就是让你父母带着你的爷爷去当地的公证处,去做公证,不过
    • 50岁以上工伤的伤残待遇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1.女职工满50周岁,已经够了法定退休年龄。 2.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不会再为退休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3.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也不能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单位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商业险。 5.单位不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商业险的,反聘人员因为工作受到伤害的,应该由单位负责反聘人员的治疗,全部报销医药费。
    • 疑难问题关于绑架罪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9
      有关绑架罪的几个疑难问题是: 1.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3.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