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是企业为了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却面临这被解雇的窘况。企业裁员之前负有预先告知的义务。《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专门制定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措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部制定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裁员方案,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征求职工意见后,对方案作修正并应将方案和职工意见报劳动部门,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才可以正式实施裁员方案。
企业裁员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为此企业应当给予被裁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1999年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补偿金外,还必须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追加补偿金。
补偿办法同时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工伤被用人单位决定下岗的除按上述规定补偿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分别不低于医疗费的50%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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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裁员要承担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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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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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6企业在裁员中有的义务: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给予被裁职工经济补偿,违法裁员的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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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企业裁减需承担哪些义务?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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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裁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因为:1、企业需要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上述情况需要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或者2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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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做到保密义务是因为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企业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前提: (1)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 (2)该条款不仅应当规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同时还应规定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应当给予的补偿。 企业员工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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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义务与义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给付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这里主要讨论是后合同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之间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后合同义务的内容则是不确定的,且它不决定合同类型。 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合同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同时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后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