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0:41:20 113 人看过

一、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因为职务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赔,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并且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负责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法律关系对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1、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法律关系工伤是指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形成的,依照《劳动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处理的人身伤亡事故。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经济性赔偿。建筑施工事故构成工伤,当事人之间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范畴。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工伤,赔偿争议是否符合工伤赔偿案件的条件,应当从以下几点进行把握和界定:(1)看争议双方是否符合特定主体要求。工伤赔偿案件主体是特定的,不适用一般主体,这是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与其他民事纠纷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工伤赔偿案件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市场的用人单位主要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虽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还包括个体经济组织,即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但法律对从事建筑
    2023-07-02
    37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4-02-01
    140人看过
  • 建筑工地发生事故死亡人员如何赔偿
    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工伤死亡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因工死亡,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支付工亡赔偿项目: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死亡,正常情况下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丧葬费可以重复赔偿吗工伤丧葬费不可以重复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死亡赔偿金该归谁工伤死亡的赔偿金该归职工的近亲属。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
    2023-04-02
    149人看过
  • 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分类
    建筑物若导致他人损害,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其可以证明自身没有赔偿义务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种类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
    2023-08-01
    132人看过
  • 发生人身损害怎样索赔,可要求哪些赔偿
    一、发生人身损害如何索赔当事人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疗,对往往会忽略证据的收集和保管,遗失或者疏忽获得赔偿的主要证据,导致日后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在身体收到伤害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受害人要注意: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3、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x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4、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5、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为门诊的建休
    2023-03-27
    347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伤发生
    建筑工地上干活时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工伤鉴定怎么做啊?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
    2023-03-10
    186人看过
  • 2024发生人身损害可索要哪些赔偿
    发生人身损害可索要哪些赔偿在发生人身损害后,您向责任人索赔时,要注意不要遗漏的索赔的项目。此外,您还需要有证据的依持,比如主张医疗费就需要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即使您提起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法院也很难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申请以下赔偿: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
    2023-12-07
    469人看过
  • 校园内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1)学校教师在履行职务行为中体罚、侮辱、漫骂、猥亵、强奸学生导致的伤害或者引发诱发精神疾病或者导致学生自杀的。这些情况属于罕见的典型的直接故意,责任人可以根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对责任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伤害结果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构成了刑事犯罪,显然超越了责任人职务行为的范围,对此学校不明知或者知道后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则要承担过错责任,与侵害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因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或者提供的生活用品有瑕疵导致学生遭受损害这类情况比较常见,由于教学,生活设施有质量问题引发火灾、溺水、触电、煤气中毒、坠落或者食物中毒等事故,学校具有管理过错,自然难辞其咎。如果是他人故意利用学校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故意犯罪,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设施有瑕疵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没有即使妥善处理而被他人利用实施民
    2023-02-22
    207人看过
  • 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谁有责任赔偿
    一、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谁有责任赔偿由建筑工人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2023-11-05
    428人看过
  • 工伤怎么赔偿建筑工地
    一、工伤怎么赔偿建筑工地工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正常支付的费用,如果造成伤残的还需根据伤残鉴定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可以领到27个月本人工资。一级到四级伤残还可以领到伤残津贴,五级到十级伤残没有伤残津贴。造成死亡的可以领到丧葬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还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
    2023-06-07
    175人看过
  • 施工单位发生人身损害怎么赔偿,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施工单位发生人身损害怎么赔偿工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如果构成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构成工伤,按人身伤害由用工一方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
    2023-04-18
    96人看过
  • 临时工怎么赔偿人生损害赔偿
    一、临时工怎么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在我们伟大祖国的土地上,无论您是正式员工还是兼职的临时工种,皆应依法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其中便涵盖了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中所享有的赔偿权利。倘若不幸在劳务途中遭受伤害,请遵循以下几个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方。若因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雇主未提供适当的操作指南而引发伤害,则雇主需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就医治疗。在遭遇伤害之后,您应当立即寻求医疗救助。同时,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如诊断费、药品费、住院费以及护理费等,均应由雇主承担。申请工伤鉴定。受伤的您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经确认属于工伤范畴,您将有权享受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关福利待遇。接下来,计算赔偿数额。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会依据伤害的严重程度、您的年龄以及工作能力受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若因伤害导致残疾,您还可向雇主索取残疾赔偿金。最后,法律维
    2024-07-01
    341人看过
  • 建筑物出现人身损害怎么承担责任
    一、建筑物出现人身损害怎么承担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雇员致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2024-01-20
    196人看过
  • 建筑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怎么赔偿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民法典高空抛物可以直接起诉全楼住户吗可以请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
    2023-03-26
    32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建筑工地工人从事建筑业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0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
    • 如何起诉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人身损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8
      我爸爸是建筑工人,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起诉?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建筑施工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应该先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的数额。单纯就赔偿数额讲,不进行鉴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伤残,是否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因此是无法具体计算如何赔偿的。
    • 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 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让肇事司机的公司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
    • 建筑工地工人从事农业造成的人身损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