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6:30:31 214 人看过

人身损害纠纷中行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相关认定规定包括: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越来越复杂,特别是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大量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施工劳务使用人的存在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不注意劳动卫生安全保护,致使工伤与雇员人身损害频繁发生。由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相似性和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特殊性,使工伤事故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成为焦点和难点。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关系。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由于我国立法的滞后,对雇佣关系的认定长期无章可循,以致于在司法实践、劳动行政执法中经常产生认识偏差。以往实践中,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一般是审查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在肯定有营业执照,已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基础上,扩大了劳动关系的外延。第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笔者认为判别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中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依据并非十分明显,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按劳动关系处理,没有营业执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也按劳动关系处理,规定过于宽泛,实践中不易操作。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对应的法定资质,不是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依据。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从表面上看,事劳动关系和雇佣合同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具体区别如下: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该如何认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认定方式如下: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帮工后喝醉酒出交通事故吗义务帮工后喝醉酒出交通事故的处理:如果属于义务帮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且帮工人在交通事故过程中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
    2023-08-01
    297人看过
  •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该如何认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认定方式如下: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加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单位担责吗?加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单位可能需要担责。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只有劳务关系发生工伤怎么办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
    2023-04-10
    86人看过
  •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该如何认
    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其赔偿责任认定方式如下: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帮工后喝醉酒出交通事故吗义务帮工后喝醉酒出交通事故的处理:如果属于义务帮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且帮工人在交通事故过程中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
    2023-08-01
    412人看过
  •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样确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非主要原因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确定方式是根据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进行金额赔偿,赔偿主体是当地的电业局或电力营运部门电力公司。但农网改造完成后,已将原来属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乃至乡、镇所有权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产权,有的明确属于国有的,由当地电业局或国有电力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
    2023-07-26
    39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第一,处理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一、无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
    2023-02-04
    238人看过
  •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主要责任如何认定
    因高压电致人伤害的案件,其赔偿责任主体,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1)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认定。高压电线路及设施的产权比较明确,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委托当地电业局或电力公司管理,并拥有产权,当出现触电致人损害的事故后,赔偿责任主体就是当地的电业局或电力营运部门电力公司。(2)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也可以成为赔偿责任主体。(3)非高压电致人伤害的赔偿责任主体。会出现用户及电力运营部门都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可能,因为非高压电触电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交通费的认定,相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的规定相比,条件显得较为严格。规定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交通费的票证收据为准,票证收据记载的时间、地点、人数要与实际救治的时间、地点、人数相一致。对于不合理的支出,不应当予以赔偿,但在实践中,对于标准的掌握不宜过于严苛,对于属于合理的部分应当予以赔偿
    2023-07-25
    67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9
      对于个人雇工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普遍地做法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根据做工者的过错程度确定雇主与雇工之间的责任分担比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
    • 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8
      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第一,处理一般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举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第三、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
    • 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4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司法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6
      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第一,处理一般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举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第三、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
    • 人身损害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2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司法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