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必须从野外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2)拥有完善的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及采集作业办法,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及采集人员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等。
二、办理材料
真实、合法、符合要求
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及采集人员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等。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龙湖分厅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依法审批申请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
龙湖区农业局依法审批申请材料。证件送达人员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核决定、证件送达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龙湖区农林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龙湖区农业局农林股将采取书面、现场、抽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局农林股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依法审批申请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
证件送达人员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核决定、证件送达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龙湖区农林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龙湖区农业局农林股将采取书面、现场、抽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龙湖区珠江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年)
全文条款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对市县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好;对实行重心下移到市县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省各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实施,要将职能重心转向加强对市县属地执法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并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并推动相关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办结。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省编办反映。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01年)
第十二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向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特许捕捉证。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01年)
第十九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1992年)
第十二条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
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工人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 更多>
-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管理办法要规定采集(采集) 原植物要经过批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要向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野生植物的部门汇报,办理《采集证》。林区的植物由林业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行政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发出《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禁止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以及因自然灾害死亡或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需要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
-
非法采伐国家野生保护植物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
-
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何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3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条件和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必须是因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驯养繁殖、医药生产、调控种群数量和结构等特殊需要;(2)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狩猎活动的守法的公民;(3)必须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熟悉狩猎地野生动物的分布状况、主要类型、种类的识别特征;(4)必须熟悉猎枪和其它主要狩猎工具的基本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审批程序1、申请受理;2、送有关处室材料审查;3、主管领导签批;4、
-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1、不可以。 2、但是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