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住所,配偶的居住权是否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6:20:20 69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居住权的概念和相关规定。居住权是指非房屋所有权人享有在房屋内占有和使用权利的权利,如租赁户或公寓住户。在办理登记手续后,非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享有居住权,并且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一居住权是专属于非房屋所有权人的亲属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他不能把房子租给别人,也不能将其继承人作为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可以自由约定居住时间,但双方不能自由约定居住权可以延续到其死亡。

居住权是指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租户或公寓住户)在房屋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比如,你有一套闲置的住房,为了帮助没有地方住的亲属,你可以到登记机构办理一个登记手续,为你的亲属设立居住权,此时房产证上依然是你的名字,房子依然归你所有,但你的亲属拥有居住在这个房屋里的法律权利。并且根据《民法典》第369、370条的规定,这一居住权是专属于你的亲属的,除非你们之间另有约定,他不能把房子租给别人,在他去世后居住权也不能被他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他的子女配偶等这些继承人不能继续居住在这里,居住权会随着权利人的去世而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婚前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房子所有权人为另一方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另一方即享有对该房产的居住权,这个权利是专属另一方的,并且双方可以对居住多久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可以居住权人完全是有可能享有居住权一直到其死亡。

居 住 权 人 去 世 后 , 居 住 权 是 否 可 继 承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人可以依法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居住权在居住权人去世后可以得到继承。然而,继承的居住权是否有效,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继承人需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人可以立遗嘱将其居住权转让或者继承。因此,继承人需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愿意继承居住权。

其次,继承的居住权需满足法定继承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需满足被继承人死亡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时间限制以及没有其他障碍等条件。

综上所述,居住权在居住权人去世后可以得到继承。但是,继承的居住权是否有效,还需满足法定继承的条件。因此,居住权人在生前应充分考虑并明确表示意愿,以确保居住权的有效继承。

居住权是指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租户或公寓住户)在房屋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为了帮助没有地方住的亲属,可以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为亲属设立居住权。这一居住权是专属亲属的,除非另有约定,他不能把房子租给别人,也不能将其继承人作为继承人。因此,居住权在居住权人去世后可以得到继承,但继承的居住权是否有效,还需满足法定继承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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