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需要补偿培训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54:26 242 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违约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先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培训费赔偿;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培训费补偿的,还应当补偿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5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在试用期内处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批复》第3条,培训费补偿金额计算如下:如果约定服务期,供款金额应按服务期平分,按员工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未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平分出资额,并按照员工履行的合同期限逐步支付;如果未约定合同期限,则应按照五年服务期平分供款金额,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则应按照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按比例递减支付,雇主不得要求雇员支付培训费用;当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要求终止合同时,雇主无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应提醒员工,培训费是指由雇主以支付货币出资的各类技术培训。雇主不得就在雇主内部进行的各种培训提出索赔,即如果雇主没有以支付货币对雇员进行培训,即使培训费补偿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员工无需补偿培训费

案例咨询

我于2002年7月15日向公司报告,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现在我觉得这家公司不适合我。我申请辞职。请问,公司有权向我收取违约金吗?我应该支付什么补偿?培训费用合理吗?今年6月我申请辞职时,原单位要求我支付单位培训费,否则我就不办理手续。该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培训合同写明,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呢
    培训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24-04-29
    372人看过
  • 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
    小李是某制药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2000年3月进入该公司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约定届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01年6月,公司决定送小李到英国进行业务培训,并与小李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从培训开始之月起算)”;“培训开始之日至5年期满前,如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辞职,该雇员必须退赔公司全部培训费用。”2001年10月,小李从英国培训完毕回国。在2002年1月到3月,也即是《劳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公司未向小李提出续签合同,小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4月,小李以劳动合同届满未续订为由,不再到公司上班。本案的仲裁结果是公司败诉,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仲裁结果。理由是,《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
    2023-06-10
    381人看过
  • 员工犯罪时是否需要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犯罪时是否有必要终止劳动合同。讨论的问题。在张的等待工作期间,当公司长期无法与他联系时,是否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从而面临“刑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终止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是否有必要在服刑期间支付等待后待遇III.法律意见张于1993年某个月与中国铁路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自2013年2月以来已经20年了。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依法确定或约定事由,否则一般难以终止与该人的劳动关系,张某因在2008年10月的某一天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减刑六个月。在被提前拘留期间,他实际上服刑了三年。根据判决有罪、服刑的事实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中国铁路某公司向张某同志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从形式上看,它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发出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也并非不恰当,但我的律师认为,仍有一些地方值得讨
    2023-05-07
    235人看过
  • 辞职时的劳动合同中未规定如何补偿培训费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培训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培训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相关培训事项和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和员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具体培训项目相关问题(包括违约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中的这些协议是处理培训纠纷的重要依据。但是,协议规定,员工在违约时应承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标准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发生费用纠纷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处理,培训费用的补偿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企业确实对员工培训进行了投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可以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2.一般来说,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一般不要求员工补偿已投入的培训费用。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失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补偿相关
    2023-05-07
    411人看过
  • 过失终止劳动合同能否补偿加班费
    因疏忽终止劳动合同而支付加班费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雇主和雇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解雇和解雇)或补偿?它可以与以下情况进行比较:1。如果雇员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雇主和雇员无任何法律理由和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关系,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给予补偿,即每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者提前通知;但是,这要求雇主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工人终止劳动关系
    2023-05-07
    3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支付的问题
    一、补不补关键看操作《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现实中到期终止的几种组合A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不支付】B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要付】C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要支付】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动者谁举证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
    2023-04-27
    4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又称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结论,换句话说,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在持续用工,当然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持续符合劳动关系主体条件。当用人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用工时,即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当然我们这里谈论的是一种合乎劳
    2023-03-03
    156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时要赔偿培训费吗
    四川在线消息(王波四川在线记者杨华丽)成都电子科大毕业生曾明工作一年后辞职,单位向其索要5万元培训费,不交钱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曾明辗转各地,日前终于在工会的帮助下成功维权。要辞职?先交5万块钱!今(9)日下午,记者在成都市总工会见到了曾明。2007年7月,他从电子科大毕业后,应聘到成都某通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中没有约定培训费相关内容。2008年7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曾明续签劳动合同。9月,曾明因公司未续签合同和工作条件差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却被告知:单位有规定,离职科技人员(包括合同到期职工)必须向公司缴纳培训费5万元,否则不予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证明、不予办理户口及档案的迁移手续。曾明家住德阳地震重灾区,母亲下岗,并且他刚刚工作一年,没有多少积蓄,这5万多元的培训费对于曾明一家人来说,犹如天文数字,根本无法凑齐。拿不到单位的解约
    2023-06-09
    468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
    2023-02-15
    470人看过
  • 培训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
    只签订培训协议,无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间是于劳动关系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最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只有培训协议而无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并可以要求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2、如果双方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单纯的培训关系的,则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培训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2023-03-01
    3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应否赔偿培训费
    案例陈某1997年7月大学毕业,被一家电脑公司招聘至门下,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1998年初,公司将陈某送到国内某著名高校深造,以提高其技术研发能力。半年后,陈某回到公司,被任命为技术主管,主管公司对客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一项新产品的研发。1999年,公司的新产品顺利推出,很受市场欢迎,为企业新增不少利润。在新产品的研发中,陈某不但显示出良好的研究能力,而且显露了他在产品的整体策划,市场推广方面的才能。为了进一步提高陈某的业务水平,为公司培养一位技术和业务骨干,2000年,公司再次将陈某派出培训,2001年初,陈某回到公司,出任研发经理,成为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者。2001年7月,陈某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与陈某续签4年合同,陈某不同意,并要求公司为他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公司提出,若陈某不续签合同,必须支付公司3万元培训费,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双方争执不下,陈某便一纸
    2023-04-22
    3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培训费用。单位辞职时给予补偿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培训费用。单位辞职时给予补偿是否合理?应当根据中国法律对其进行补偿,员工培训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相关培训事项及违约责任;或者,企业和员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具体培训项目相关问题(包括违约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中的这些协议是处理培训纠纷的重要依据。但是,协议规定,员工在违约时应承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标准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如发生费用纠纷,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以上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培训费用的补偿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企业确实为员工培训做出了贡献,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可以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2.一般来说,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一般不要求员工补偿已投入的培训费用。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失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有权
    2023-05-07
    331人看过
  • 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未满一年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2023-07-06
    104人看过
  • 哺乳期能否终止劳动合同补偿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到哺乳期过后才可以终止合同,否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二、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2023-06-28
    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期满培训费是否要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
      我是一名船员,与某国企远洋公司签有五年的合同,马上合同到期,在职期间经过公司的培训并发有相关的国家认可的证书,但证书的有效期限长于我的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在合同到期时,1)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给公司;2)证书是否该我所有(证书皆为我本人的名字办理);3)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以劳动合同为准还是以公司给我培训的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国家的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培训合同写明,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4
      1、培训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
    • 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补偿员工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终止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培训费用违约金是否合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如果是专项培训,那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培训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