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赵女士与李先生2011年7月协议离婚。而在此前2010年9月和12月,李先生两次向闫女士借款共计25万元。2011年6月,李先生向闫女士出具承诺书,内容为:“我保证在2011年8月30日前将所欠闫女士的款项还清。如到期未能偿还,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产中属于本人的部分作为最终还款保障。”
后因李先生未如期还款,闫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李先生与赵女士共同还款。其理由是,李先生借款时并未与她约定该借款为个人债务,因此该借款属于其夫妻共同债务。
庭审中,李先生同意偿还25万元借款,但认为该借款与赵女士无关。李先生称,借款用于放高利贷,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闫女士知悉借款用途。
赵女士答辩称,她与李先生已于2011年7月29日协议离婚,虽然借款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但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赵女士称,自己于2009年11月与李先生分居生活,对李先生借款一无所知,故不同意闫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李先生、赵女士共同还款后,赵女士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赵女士主张李先生借款为用于放高利贷,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但未提交有效证据,据此驳回其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民法典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夫妻共同生活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有何关联?
322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借钱怎么证明是为夫妻共同生活
421人看过
-
如果能证明所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共同债务吗
151人看过
-
如何证明丈夫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
195人看过
-
如何证实夫妻一方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
168人看过
-
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126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贷关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3原告应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举证责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针对对方所述借款用途提出反驳依据。你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2期(总第218期)第28页至30页上海长宁区法院2013年4月19日判决“赵某与项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确立了如下原则:一、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婚内债务嫌疑的,该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债务,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
-
如何认定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2如果能证明所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以下范围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要怎么证明丈夫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1、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就要由双方承担,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关于如何明确明确婚前婚后的债权债务,一般根据债务的发生时间、用途等来确定。 3、如果你在保证书上签字,即使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你也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信用卡流水去哪里证明用于夫妻生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可以打印相关的刷卡记录予以证明信用卡债务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开支上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