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没有过错,保证人由谁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25:08 249 人看过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担保人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由债权人举证。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独立担保、最高担保),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损害赔偿责任。担保人对于主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并非是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这一问题上存在过错。鉴于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对性,担保人不是主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担保人一般无法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否有效在某种意义上与担保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所谓担保人有过错,是指担保人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为其提供担保,或者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作为中介签订。因此,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不应着眼于担保人对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而应着眼于担保人是否知道主合同无效。

保证人和担保人一样吗

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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