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昌邑市建水库征地程序
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依法开展,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拟征土地告知。由县国土资源局印发《拟征土地告知书》,乡镇政府送达被征地村组,并张贴公告3天以上,拍照存档。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告知征地的范围、面积,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情况;进行政策宣传、听取群众意见;研究讨论通过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并形成会议决定或会议纪要。
3、开展征地现状调查。
①、下达征地调查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征地工作时间计划,在开展现场调查测量前2天,向被征土地村组或相关农户下达《征地调查通知》。
②、现场调查测量。县国土资源局委派测绘队伍,与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征地工作组、村组干部、土地承包农户等,共同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和测量。查清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种植物种类、数量;地上建(构)筑物、附作物的产权人、结构、数量等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委派测绘单位负责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的测量调查,原则上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调查单位,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要求,可以测量到承包经营田块。乡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组、村组干部负责地上建(构)筑物、附作物,零星果木(林木)的调查,以产权人权属为调查单位。土地所有权人或承包经营户不到场指界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下达《限期指界调查通知书》。超过期限仍不参加调查指界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正,采取现场公正的方式确认调查结果。在调查过程中应采取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现状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③、调查成果汇总。县国土资源局委派测绘队伍根据外业调查测量数据,按规程要求以村(组)为单位汇总调查成果,出具征地调查结果。
4、征地调查结果公示。县国土资源局印发《征地调查结果公示》(以村为单位),与征地调查成果一同送达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张贴公示3天以上,拍照存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征地工作组提出文字复核申请,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可征地调查结果。
5、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公示结束后,调查单位编制《征地调查成果确认表》(一式五份)。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以及测量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共同签章(盖手印)确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不确认的,以公正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预方案。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征地调查结果,按照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印发《征地补偿安置预方案》(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征地村组,并公开张贴3天以上(应拍照存档),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提出听证的,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情况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签订土地预征收协议。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征地村组签订《土地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为见证方。协议中被征地村组要有村民代表签字盖手印,作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依据,可以预付征地补偿费。
8、征地补偿登记。土地征收单位在征地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应将征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在预征土地阶段已经预付征地补偿费的,其标准低于批准的补偿标准,应予以补足。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领取征地补偿费。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房产证等,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
9、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项目建设用地批准后,县国土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代拟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在被征地乡镇、村、组张贴公告,
二、土地交付
建设用地经批准、征地补偿费足额补偿到位后,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腾地通知书》,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地上种植物、附着物,拆除地上建(构)筑物,主动将已征收的土地交付给县人民政府。拒不主动交付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予以交付。
-
昌邑市建水库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272人看过
-
昌邑市建水库征地程序
481人看过
-
国家建设水库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300人看过
-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458人看过
-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5人看过
-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0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水库征地补偿程序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国家建设水库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征地补偿按照以下要求给予补偿: 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
-
大中型水库征地补偿程序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建设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征用土地一般是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
-
建设水库征地怎么补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1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按以下标准进行: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