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34:00 57 人看过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1、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2、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购买的二手房房屋土地使用证相当于房屋产权的一半,如果不过户,则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是合法的房屋唯一户主。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房屋产权问题

1、产权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承租人可能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用途非住宅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5、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民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买卖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6、未办理房产证

除此之外,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二、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四年前开始算的,你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当然,楼房的实际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达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个房地产项目整个开发流程下来,即使一切顺利也往往需要两三年时间,可以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都可视之为正常情况。但造成年限“缩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有些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闲置土地不及时开发。针对此类土地,杭州市今年已经采取了措施,对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非占用耕地的长期闲置的房地产项目用地,也要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提醒购房者应该注意的是,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开发商必须将竣工时间、交付时间、入住时间等重要的进度安排明确告知购房者。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延期交付赔偿金额,如遭遇延期交付,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部门:工业用地将逐步“招拍挂”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今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说,今后工业用地将努力创造条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近年来,我国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全国31个省(区、市)、1435个市县全部实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216个市、县建立了协议出让最低价管理制度;28个省(区、市)开展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试点;1087个市、县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李元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李元说,推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是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途径。各地要抓紧抓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体系的建立,到2007年省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部到位。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行政许可、公共资源的分配也将纳入会审范围。有条件的,将实行会审会公开旁听制度
    2023-06-10
    188人看过
  • 国土住建部门将修订“城市边界”
    国土部住建部将配合修订相关规划给城市划定边界,以制止各地城市无节制扩张规模的摊大饼现象。国土资源部部长表示,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多位受访的国土系统人士表示,这是国土部实现供地差别化,倒逼特大城市挖掘存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有效路径。划定城市边界制止摊大饼据了解,国土部筹划上述新政的背景是,当前国内存在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不同步态势,并且两者差距仍在拉大。1990年至2000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90.5%,而城镇人口仅增长52.96%,两者相差1.71倍;而2000年至2010年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41%,城镇人口仅增长45.12%,两者相差1.85倍。国土部认为,过于猛烈的城市用地扩张,导致国内许多城市的规模无节制膨胀,出现摊大饼现象。为阻止这种局面的发展,国土资源部部长在1
    2023-06-10
    340人看过
  • 土地出让,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凡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由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使用的复杂性,为保证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及时足额征收,税法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不同情况,对纳税人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2023-05-08
    428人看过
  • 土地部门能否将违章建筑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如果不能改正的,土地部门可以会同其他部门责令违法建筑所有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
    2023-02-18
    146人看过
  • 国土部门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
    2023-04-12
    127人看过
  • 国土部土地闲置处理办法
    一、国土部土地闲置处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
    2023-11-25
    151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将协助修订土地管理法
    相关部门将修订土地管理法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将积极协助修订土地管理法,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分配使用办法,全面落实征地补偿费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专用和专项审计制度,维护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建国副委员长作的关于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送请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处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
    2023-06-05
    173人看过
  • 土地部门如何应对伪造土地证问题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类型划拔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023-07-17
    464人看过
  • 国土部门有权强制征地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一、征用土地程序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
    2023-03-29
    17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把紧用地闸门
    国土资源部21日消息,其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势头,未经审批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国土部还将抓紧调整完善供地政策和措施。尽快修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未达到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或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地;对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用地符合规划计划和定额指标的项目,要加快供地。此份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还要求,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加大对违规违法用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国有土地归哪个部门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权限;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哪个部门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可以概述为如下几步: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维稳风险评估;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
    2023-07-24
    4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要去什么部门补办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要去什么部门补办(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二、补办土地使用证麻烦吗补办土地使用证不麻烦,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丢失,在当地主要媒体及不动产网站公示,超过公示期,无异议,补办土地使用权证。三、补办土地证需要多久补办土地证参照申请土地登记,从申请之日起大概需要20日。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19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土地登记申请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10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2021-09-26
    53人看过
  • 哪些国有土地能转让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一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024-01-18
    279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将公布
    11月1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目前,全国99%以上的城市、85%以上的县城镇和70%以上的建制镇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初步建立起城镇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大多数市、县已将各类地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家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廖永林在10月28日于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表示,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新闻)10月30日,建设部部长
    2023-06-05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9
      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土地闲置了多久会被国土部门收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
    • 将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由什么部门批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原依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土地的建设用途,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即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用途,在报批前,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土地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有哪些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内的; (2)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 (3)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的; (4)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
    • 国家会不会将农民的土地全部收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3
      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 一、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自主经营、自由流转。国家不会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 二、《土地法》规定的土地所有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