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范围的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16:34 493 人看过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36条)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刑诉法第37条)

2、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3、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4、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5、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6、代理申诉、控告权。

7、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8、拒绝辩护权。

一、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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