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7:12:15 461 人看过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三)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一、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吗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意外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意外是指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发的情形。如果是因驾驶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就不属于意外。

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者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吗,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吗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没有效力的。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物价局的定损单起诉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一般是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出。二、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2.不管事故发生在哪个城市,发生在什么时间,一定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派出勘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勘察人员会根据事故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确定理赔款的给付比例。进行事故车辆定损的时候,各方当事人都应到场。3.等到所有工作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送去修理厂进行维修。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车定损结果会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出来。4.根据车主提供的维修发票,再加上定损单,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三、车辆定损需提供的材料车辆定损需提供的
    2022-06-21
    303人看过
  •  如何进行车辆交通事故的定损?
    保险公司并非合法定损机构,其定损价格不能作为法律约束依据。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理赔单位,应由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或人民法院确定实际损失价格。保险公司并非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具备合法资质的定损机构。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2)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3)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
    2023-11-04
    2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吗
    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当事人可以申请报废。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一、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
    2023-04-03
    4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交警何时扣留车辆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一、交通事故后交警何时扣留车辆?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形有:(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二、交警扣车期限几天?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
    2023-06-02
    3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全损车辆的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一、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如下: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修车,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
    2023-03-05
    335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赔付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理赔范围:(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一、汽车被撞了, 机动车全责,怎么赔偿可以要求人参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
    2023-03-09
    2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车辆后车辆扣留多久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一、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
    2023-04-07
    1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定损应该责任双方到场吗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定损应该责任双方到场吗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评估过程中,要求涉事各方必须在场,以确保公正客观地评估结果;而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上,公安机关则须依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检查以及调查所得资料,参考各类检验与鉴定的结论,尽快编制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明确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背景信息、原因及其当事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将其送达到相关人员手中。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涉及现场勘查的交通事故后,应当在勘查完毕现场之日起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制作工作。而对于涉及检验、鉴定有必要的,则必须在检验、鉴定所产生结果确定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制作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
    2024-04-03
    3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要多少钱
    2012年1月1日起,《行政强制法》开始实施。该法所称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期间,行政机关有权对当事人的物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
    2023-03-02
    4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查封后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一、交警一直扣车不放怎么办除无证、无牌等违法情形,或者为检验鉴定需要外,交警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交警扣车不放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或者对其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警扣车期限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
    2023-03-12
    4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完毕受损车辆谁修
    一、交通事故鉴定完毕受损车辆谁修发生事故,对车辆损失鉴定完毕后,一般是由当事人确定的汽车修理厂或者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
    2023-04-21
    220人看过
  • 一般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一、一般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车辆只是发生剐蹭,属于轻微交通事故,它的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二、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拍照、挪车。发生小事故后,我们首先要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然后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拍照是快速处理重要的证据,照片要求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如果可快速处理但未及时挪车、未设立安全警告装置等,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相应处罚。2、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交警如果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交警一般不会到现场,会有专人指导驾驶员开车到附近的快速理赔中心,报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在系统记录出险情况,方便以后理赔,有的保险公
    2023-06-02
    368人看过
  • 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车辆损失
    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摩托车借给别人开出车祸了车主是否有责任摩托车借给别人开出车祸了,车主是否有责任应该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不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担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2023-03-22
    358人看过
  • 车辆暂扣期限规定与交通事故有何联系?
    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一般在三十五日左右。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二)24小时内:1、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2、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
    2023-07-06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如何办理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损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
    • 怎样办理车辆交通事故事故车损鉴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
    • 交通事故如何鉴定车辆损失?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
    • 车辆交通事故定损有什么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
    • 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扣留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1
      车辆被扣归还时间: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