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不适合调节有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8:32:28 115 人看过

交通事故这不适合调解的情况有: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等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有哪些情况

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

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值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司法解释这么规定的原因,是考虑受害人在定残后可获得因活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在获得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能力丧失的损害结果已获赔偿,就不在有误工费损失。

2、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尚未构成伤残的。

这种情况下误工时间的确定很简单,直接依照法医鉴定里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结论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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