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包括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情况除外。
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2.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情况除外。
精 神 病 或 传 染 病 人 不 予 收 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危险时,不予送入精神病院治疗。因此,精神病人在没有造成人身危险的情况下,是不予收押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解除或者解除隔离。因此,在疑似传染病患者被确诊前,医疗机构不得解除或者解除隔离。
综上所述,精神病或传染病人不予收押,医疗机构在确认患者为传染病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前,不得解除或者解除隔离。
总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病人在没有造成人身危险的情况下不予收押,医疗机构在确认患者为传染病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前不得解除或解除隔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非法证据的处理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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