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释一二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最新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13:18 177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抽逃出资中损害公司利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损害公司利益的主要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
    2023-02-19
    383人看过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司法解释
    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的规定处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处罚标准1、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
    2023-08-11
    448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的最新判例和解释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3、客观行为上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4、主观方面为故意。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5、抽走货币出资,
    2023-07-15
    396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抽逃出资吗?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
    2023-06-22
    134人看过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执行中如何审查
    股东出资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必经程序。股东出资的结果,构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它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实践中,股东为了规避法律,逃避法律责任,往往会在公司成立时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而公司对外的民事活动引起的纠纷和诉讼,一般不会涉及到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审查,大多数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不足时,才得以发现所谓“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真实面目。所以在执行程序中,审查、认定这类违法行为,是追究作出这类违法行为的股东的法律责任,确保交易安全,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在执行实务中,如何查找和审查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以货币出资的,审查公司设立时和设立后投入注册资金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出入明细单,如该出资转入到了以自己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上,或他人账户上,又没有注明转款用途或没
    2023-04-17
    13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相关问题: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罪?
    股东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从公司内转移出自己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行为。认定标准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罪主体是特
    2023-07-14
    100人看过
  • 公司法中的抽逃出资
    1.抽逃出资的形式公司管理人员为逃避税务检查,通过不同的银行账户转换公司注册资本的,此时的资本实际上仍由公司控制,不属于抽逃出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时,仍然可以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要依照法定顺序。清算组股东随意改变顺序,将清算财产不先行支付职工工资等,而是先行分配给自己,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外国人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资金控股等方式控制内资企业。当内资企业发生纠纷时,外国人不得以最惠国待遇等优惠条件抽逃出资。公司股东将注册资金购买原材料、机器,资金转化为资产,此时的出资仍在公司的控制下,资本是否仍然等价是市场行为,不能理解为注册资本完全不能使用。2.禁止抽逃出资的意义禁止抽逃出资将保障公司的经营,防止公司成为一个空壳。公司要以诚信的原则生产经营,不得欺诈普通的百姓。只有在一定的资金保证下,公司的所有环节才能顺利运转。禁止抽逃出资,能防止公司释放出大量的债务,增加社会
    2023-06-09
    310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返还出资本息,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3-06-13
    409人看过
  • 违反公司法166条抽逃出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二、抽逃出资应负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43条等规定,除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等权利。可见,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参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和第84条第2款之规定,已经足
    2023-03-25
    384人看过
  • 公司法年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抽逃出资的司法解释(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第三人代垫资金
    2023-04-13
    176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是不是效力性规定
    是,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另外,股东抽逃出资会使公司资本补足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即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补足出资的责任可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再者,为了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也应当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其他守约的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请求权是基于合同合意的请求权,不同于公司
    2023-02-25
    254人看过
  • 公司法中规定了哪些关于股东出资的条款?
    关于股东出资,分为两种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允许多种出资方式。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第二,非货币的出资物,都必须评估一下价值;第三,评估和转让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就不能作为出资物。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规定如何使用公司法发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
    2023-07-02
    496人看过
  • 怎样判断公司股东是否抽逃出资
    认定抽逃注册资金要件有两个,包括:1、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情形。2、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若仅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但不符合“损害公司权益”这一实质要件,不应认定该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会承担什么责任股东抽逃出资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补足出资额;(二)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三)构成犯罪的,一般需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法律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缺少一个股东参与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公司的股东
    2023-07-24
    443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随意抽逃公司出资?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因此,股东退股时,一般不直接退还资金。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股权转让,这是许多公司经常采用的方式,因为相对简单方便;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公告和通知债权人;3、公司回购方式,股东定条件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4、清算方式,这种方法很少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使用,除非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公司成立后股东只能获得什么公司成立后股东只能获得股票。股票是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也是获得股息和红利的证券。股东可以凭股票主张自己的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股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份。因此,股票作为持有人享有股东权益的权利凭证,必须在公司依法成立后才能交付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023-07-0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5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如何抽逃出资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4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的创立和运营行为也是建立了公司法,那么在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如何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且协助其他抽逃资金的股东的行为等行为,都将被认作为抽逃出资。
    • 抽逃出资公司法解释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1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即为抽逃出资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阿姨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最高人民法院抽逃出资认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资金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违法行为,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
    • 抽逃出资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公司法修订后,只是将公司登记制度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就是说工商局不再登记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只登记认缴情况。不等于股东不需要实缴出资,不等于公司运行不需要资本。事实上现在的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等仍然是有规定的,而且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