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不适用人群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20:14:21 353 人看过

一、紧急避险不适用人群有哪些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

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由于他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有同特种危险作斗争的法律义务,牺牲个人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人,遇到危险时,不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避免个人遭受危险,见死不救,临阵脱逃,不履行职业义务,从而牺牲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放弃职守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

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必要损害”的认定,应掌握以下标准。

(1)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2)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

(3)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过去时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

(4)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能两全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利的大小,并非公共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

7、特别例外限制。根据《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不适宜采用紧急避孕?
    (1)已经确诊妊娠的妇女禁用紧急避孕,因为任何紧急避孕的药物和方法都不能终止妊娠。(2)一个月经周期内有过多次无防护措施性交的妇女不宜采用紧急避孕,因为与单次性交相比,紧急避孕对多次性交的避孕有效作用大大降低。(3)有血栓性疾病、严重偏头痛、宫外孕等病史的妇女慎用雌孕激素复合制剂(英文名称:Yzpe法,译音尤氏普法)紧急避孕。(4)带铜宫内节育器作为紧急避孕使用的禁忌证与常规放置宫内节育器相同。
    2023-12-01
    119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有哪些
    一、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有哪些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二、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之所以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一)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二)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三、紧急避险有哪些法律责任(一)法定(职责)紧急避险法律责任是指刑法直接规定的,对于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2023-05-06
    191人看过
  • 各种紧急避险有哪些特征?
    紧急避险的特征有:1、必需有正在发生的危险;2、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3、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4、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民法典的紧急避险有哪些规定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2023-08-09
    322人看过
  • 紧急避险撞死人
    紧急避险
    生活中,有些时候为了避免自身权益或某种利益遭受损害,很多人都会采取紧急避险行为,从而给第三人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这时,紧急避险人必然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紧急避险措施又并无不当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3、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仍需要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进行赔偿。总而言之,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可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倘若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要担责按照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
    2023-03-13
    106人看过
  • 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一、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
    2023-03-16
    204人看过
  • 紧急避险主要是指哪些
    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它与正当防卫一样,都是私力救济途径。当事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与合法防卫有哪些区别1、紧急避险与合法防卫的区别有:紧急避险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正当防卫不要求不得已的条件;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
    2023-08-12
    75人看过
  • 紧急避险致人轻伤
    一、紧急避险致人轻伤紧急避险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构成: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二是必须情况紧急,没有其它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三是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紧急避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这种措施必然造成的损害。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如:甲驾客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对面乙驾货车因刹车失灵向其直冲过去,如两车相撞必然造成人员伤亡,甲只得将客车驾向路边避让,货车得已安全通过,但客车却撞倒了路侧骑摩托车的丙,致丙轻伤。在此事故中,虽然客车货车并未相撞,但客车撞伤丙的行为是为了避让乙所引起的险情,属紧急
    2023-03-27
    145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特征都有哪些内容
    紧急避险共有六大特征吗,一是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二是危险正在发生;三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四是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下文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所谓危险,是指足以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某种紧迫事实状态。从司法实践来看,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1)自然灾害。如地震、风尘暴、山崩地陷、泥石流、海啸、火灾、水祸等等。(2)违法犯罪行为或无责任能力人的危害社会行为。如故意实施的纵火、决水、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过失的各种重大责任事故等等。(3)人的生理、病理原因。如饥饿疾病等。比如,为了抢救重伤员,强行拦阻过往汽车送往医院。(4)动物的侵袭。如野兽追扑、恶犬的撕咬、毒蛇的袭击等等。作为紧急避险前提条件的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避险人假想的、推测的。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危险,避险人却误认为危
    2023-04-28
    362人看过
  • 紧急避险知识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
    2023-06-13
    292人看过
  • 简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可
    2023-06-11
    280人看过
  • 紧急避险分析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客观上要求:1、在正在发生的危及人身法益或财产法益之现实的危险;2、险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即当时没有可能采用其他办法以避免该危险;3、避险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损害;4、险情不是避险人先前不适法之行为所引起;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有避险意识。关于紧急避险的本质,有不同学说见解。有主张“违法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责任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原则阻却违法两元论”者,亦有主张“原则阻却责任两元论”者。张明楷老师在其《刑法学》(第四版)中,认其为违法阻却事由。笔者赞同上述“原则
    2023-04-29
    428人看过
  •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条款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危险时采取的紧急措施,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如果紧急避险符合条件并造成损害,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 急 避 险 的 构 成 要 件 及 责 任紧急避险是一种法律概念,指的是在面临某种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及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1)面临法定的紧急情况:即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不立即采取行动将导致严重后
    2023-09-10
    428人看过
  • 常用的紧急避孕方法有哪些?
    目前常用的紧急避孕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激素类药物和带铜宫内节育器。常用的激素类药物有三种:(1)米非司酮---性交后五天(120小时)内口服1片(10毫克或者25毫克);(2)左炔诺孕酮(LNG)---性交后三天(72小时)内口服1片(0.75毫克),12小时后重复一次;(3)雌孕激素复合制剂(Yzpe法)---性交后三天(72小时)内口服炔雌醇(EE)0.1毫克和左炔诺孕酮(LNG)0.5毫克,12小时后重复一次。(备注:国内没有现成的紧急避孕雌孕激素复合制剂药物供应,可以用短效口服避孕药片来代替,具体的替代方法详见问题7)。带铜宫内节育器用于紧急避孕是在性交后5天(120小时)内放置。
    2023-05-29
    338人看过
  • 紧急避险当事人受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由于他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有同特种危险作斗争的法律义务,牺牲个人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人,遇到危险时,不挺身而出保
    2023-06-11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分别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是指哪些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是不同的,具体可以看以下内容:何为紧急救助?以往的民法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从法律层次上可以理解为:在他人生命、健康及合法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者是自然灾害时,非为法定或者职务行为予以将他人脱离危难之中的行为,称之为紧急救助行为。 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 哪些人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法律规定,对危险负有特殊责任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避险措施。对危险负有特殊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这类从业人员一般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
    • 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1、起因条件。 2、时间条件。 3、对象条件。 4、主观条件。 5、限制条件。 6、限度条件。 7、特别例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