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对医疗费用如何质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6:50:33 156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对医疗费用如何质证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用的,原告可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各种收费凭证进行举证,而被告可以提供相书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医疗费过高,由双方进行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二、主张医疗费要提供什么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

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

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

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医疗费纠纷时,原告可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主张,而被告也可以提供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反驳,双方可以围绕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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