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回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5:10:12 157 人看过

关于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的范围包括,在任职上公务员之间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不能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在执行工作上,若所执行的公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与本人亲属关系人员在公务上有利害关系的等情形的也需要回避。

回避制度的主体对象及存在的问题

(一)回避制度的主体

回避的主体,又称回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法定情形下,不允许介入或者应当退出有关诉讼程序的人员。《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了适用回避的人员,《回避规定》也对回避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回避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第31条还列出了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回避规定》就除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外人员的回避,作了特别规定。

(二)刑事诉讼回避主体规定存在的问题

1、未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回避问题作出明确有效的规定设立回避制度旨在从审判主体中立性的层面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审判中立性更为注重诉讼程序结构内部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也即法官应当与案件本身以及当事人双方及诉讼代理人无关联而保持中立的诉讼地位,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诉讼距离。从这种意义上说,审委会委员在必要的情况下予以回避,排除偏见,有利于保证诉讼的公正性。我国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回避规定》没有对审判委员会人员的回避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审判委员会委员不回避的情形屡见不鲜,大大减低了回避制度本身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务员回避相关文章
  • 行政法之回避制度规定的回避人员是哪些?
    一、行政法之回避制度规定的回避人员是哪些?行政执法回避制度,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
    2023-06-02
    325人看过
  • 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的范围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他们在一起工作时,对于那些与他们有利害关系或与他们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事的处理,很难做到秉公处理,即使做到了秉公处理,也难以逃脱嫌疑。因此,夫妻关系必须严格地予以回避。二、直系血亲关系。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自己的子女
    2023-06-12
    419人看过
  • 规范执法回避制度保公正
    法律上的回避制度源于英国普通法中自然公正原则派生出的一条重要规则,即“任何人都不得在与自己有关的案件中担任法官”。若无回避制度,法官的中立地位难以保障,诉讼目的也就不可能实现。故在行政程序上确立回避制度,根本目的是为了使行政相对人真心实意地接受行政机关做出的对其不利决定,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环境执法回避规定有哪些?我国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散见于程序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行政诉讼法》(1989年)、《民事诉讼法》(1991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1992年)、《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年),以及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等。有关环境执法回避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环
    2023-06-11
    138人看过
  • 公务员地区回避制度的基础
    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任职回避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③其中一
    2023-06-12
    184人看过
  • 治安回避制度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时,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回避: 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因此,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回避规定,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2024-01-05
    492人看过
  • 不适用地域回避的公务员范围
    不适用地域回避的公务员范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公务员回避包括三种类型:职务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一、职务回避。所谓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某种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实行职务回避,有利于防止亲属间相互干扰、相互利用,有利于实现机关的科学管理,使公务员做到秉公办事。二、地域回避。地域回避是指对公务员原籍任职方面所作的限制规定。《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如县长、副县
    2023-06-12
    327人看过
  • 陕西省规范公务员工作回避制度加强公务员管理
    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根据规定,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须得任职回避,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和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公务员在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本人及在任职回避中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
    2023-04-24
    425人看过
  • 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
    2023-06-11
    66人看过
  • 对中国公务员回避制度你是怎样认识的
    所谓回避制度,就是为保证有权机关公正、严格执法,当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有一定利害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使其回避的一种法律制度。从内容上看,公务员回避制度主要分为: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一)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二)地域回避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包括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但自治县县长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三)公务回避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
    2023-06-12
    256人看过
  • 回避问题谁有权决定书记员的回避制度
    一、回避问题谁有权决定书记员的回避制度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院长。书记员属于审判人员,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法院回避申请书怎么写向法院申请回避的,需要写回避申请书。回避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是:1.首部部分写明标题、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写明请求回避的事项、事实和理由;3.尾部写明受理法院;4.最后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日期。三、回避的种类有哪些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
    2023-11-13
    342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现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12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职回避第三章地域回避第四章公务回避第五章管理与监督【正文】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第三条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
    2023-04-24
    129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分别是
    公务员应当回避的两种情形有:本人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如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者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一、干部回避制度的探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指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另外,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二、刑事案件回避的条件是?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检察
    2023-03-16
    171人看过
  • 陕西规范公务员工作回避
    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根据规定,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须得任职回避,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和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公务员在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本人及在任职回避中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
    2023-04-24
    247人看过
  • 在公务员任职中可能要进行回避的范围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他们在一起工作时,对于那些与他们有利害关系或与他们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事的处理,很难做到秉公处理,即使做到了秉公处理,也难以逃脱嫌疑。因此,夫妻关系必须严格地予以回避。二、直系血亲关系。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自己的子女
    2023-06-12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按照这一规定,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 更多>

    #公务员回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回避是什么样的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
    •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
    • 关于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5
      首先,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其次,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行为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再次
    • 公务员回避的几种情况: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中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况是: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利害关系或者亲属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 民诉回避的决定主体是谁?具体的回避制度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