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有限合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01:51 410 人看过

(一)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

有限合伙本身所具有的独特价值,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制的不足,满足了风险投资家们的创业思想。在有限合伙中,既有人合因素又有资合因素,它承载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既能扩大融资渠道,又能积极防范道德危险因素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司制风险投资的弊端,从而在高风险、高回报的风险投资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望成为风险投资的最佳组织模式。这种理论在美国得到了较好的实现,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可以说,美国经济活力的增强,风险投资功不可没,如今,有限合伙制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美国80%的风险投资企业采取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这足以说明该组织形式对风险投资的合理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10年制(依照《美国有限合伙法》有限合伙一般存续期为10年)有限合伙成了风险投资市场上的一种标准性组织形式。20世纪70年代,英国开始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英国的风险投资机构逐步形成了以有限合伙制为主的发展模式。

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问题:有限合伙制度仅仅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了发展,原因在于英美法系国家不仅有相当完备的法律,后于1976年修订颁布了《修订统一有限合伙法》,英国于1907年制定了《英国有限合伙法》,而且有限合伙制在英美法系国家并未因为公司制的普遍发展而衰落。在大陆法系国家无论是与有限合伙相似的隐名合伙还是与有限合伙具有同质的两合公司都未曾出现如此规模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有限合伙并非风险投资的唯一组织形式,赋予有限合伙合法地位并不代表当前风险投资必须都采取有限合伙制。当前有将有限合伙神话的倾向,似乎当前中国创业投资企业的种种问题都源于当前只能采取公司制度,只要有了有限合伙,整个创业投资就可摆脱低迷局面,一切问题就可迎刃而解。抱着这种心态对待创业投资企业的制度创新,不仅有可能使得原本十分宽广的创业投资企业制度创新之路变得极其狭窄,而且也不利于我国有限合伙的健康发展。从法律组织形式和制度设计上看,创业投资可采取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公司制(包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基金制。上文已经论述了有限合伙制在美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美国并未从一开始就将有限合伙与创业投资结合起来,直到1958年才创立了第一个有限合伙投资机构,而有限合伙创业投资机构成为主流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了。英国作为当今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创业资本产业大国,在创业投资组织形式上除了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独立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另外在西欧,其显著的一个特点是采取有限合伙制和产业附属公司这两种形式的有机结合,形成大企业联合组织模式。在日本,金融机构附属投资公司是日本创业投资的主要组织形式。我国台湾地区根据其实际情况,探索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创业投资模式,并没有采取有限合伙制,而是以投资公司的形式设立和运作的。

由此可见,有限合伙并非风险投资的唯一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有限合伙只在承认有限合伙的部分国家被采用,且除美国获得成功外,并不是所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国家都取得了成功。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创业投资方面取得的极大的成功,并非依靠有限合伙制。

(二)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因股份公司设立运营等制度的严格规定而被剥夺了利用股份责任的机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有限责任公司即为中小企业创设,实践也确实证明了这种创造的必要性和价值。而且,其相对公开公司的某些独特性质也使其赢得了某些大型企业的青睐。由此,有限责任公司在基本定位为中小企业的同时也有被大型企业利用的空间。尤其是在《公司法》修改之后,以中小企业为定位的有限责任公司体现出其灵活的特性。《公司法》通过授权性规范和补充性规范的形式为公司自治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如股东会的职权、经理的设置、股东会表决方式、利润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公司章程自治。而且,《公司法》在最低注册资本上也作出了重大让步,3万元的最低额与分期缴纳的规定使得设立公司的初始资本要求几乎不能构成小型企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障碍。门槛的降低与灵活性的增强结合起来共同形成了有限责任公司特定环境下的广泛适用空间。

最近《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中明确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又使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处在了被动位置。有限责任引入合伙,这无疑给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带来了挑战。由此,在两个同时定位在中小企业的企业形态中必然存在竞争,这种竞争会日益激烈。这是因为,在风险投资领域外的普通投资活动中,有限合伙也表现出了某些独特和有利的特点。

第一,税收方面的优势。大部分国家的税法都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公司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取得股利、红息等之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只对取得投资回报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避免双重征税的特性无疑可以刺激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第二、与有限责任相比,有限合伙在融资方面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有限合伙制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简单易行,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投资者即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甚至连有限合伙证书都不用修改。对于技术出资的比例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也可灵活变通。此外,有限合伙制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因为有限合伙中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的存在无疑可以使贷款人相信企业会以与他们的利益相一致的方式经营管理,从而可以使有限合伙的融资成本低于其他责任企业。

第三,有限合伙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降低监督成本。在公司制企业下,由于公司的经营者原则上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经营者有可能违背其应负的忠实与善管义务谋求一己之私。此即公司治理实践中常发生的经营者道德风险。而在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一方面可以享有对整个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权,另一方面却要对合伙事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权责统一的经营模式使经营者清醒意识到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着,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为普通合伙人殚精竭虑提高有限合伙人的经营绩效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压力,从而避免或降低了普通合伙人的道德风险。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也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普通合伙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降低了监督成本。

正是有限合伙所具有的以上优点,使得人们在公司制以外又多出了一种投资模式,尤其是对于那些缺乏相关管理和运营经验或者不愿意参与经营决策的消极投资者来说,有限合伙制无疑表现出了更大的吸引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逮捕?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适用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的。一、无逮捕还要不要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而最高司法机关对“有逮捕必要”具体化为六种情形,即: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能自杀或逃跑的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这些情形,则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不批准逮捕。法律同时还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如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
    2023-03-14
    16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一、什么是缓刑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二、缓刑的适用范围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累犯不适用于缓刑。三、缓刑的考验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四、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1.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2.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
    2023-04-21
    10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合伙人出资方式1、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对内转让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对外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优先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
    2023-04-24
    57人看过
  • 以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限制减刑
    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会被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就是指这些犯罪情形即使符合减刑的条件也不得减刑。一、死缓两年期满后如何处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可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
    2023-04-01
    446人看过
  • 有什么情况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关于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可见,法律对通知退伙有一定的限制,即附有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必须是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
    2023-02-23
    181人看过
  • 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哪些情形合伙人可以退伙
    1、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1)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2)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2、法定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丧失;(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退伙有什么效力1、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
    2023-03-01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5
      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自愿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法定退伙 (一)除名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限制减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限制减刑不等于不能减刑,而是严格把控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 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
    • 有限合伙企业一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0
      1.关于合作推出协议的情况较多,例如:1、协议退伙,是指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1] 自愿退伙,也称声明退伙,是指基于合伙人单方的退伙意愿而终止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退出合伙企业的单方法律行为(其中又包括协
    • 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合伙人退伙分两种情况,一是合伙协义约定了合伙期限的,退伙需满足以下条件: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是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伙,但需提前30天通知其它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它合伙人应当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对退伙的合伙人进行结算,退还合
    • 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9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等。其他情况下,合伙人要想退伙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