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谈话是调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44:27 451 人看过

是的。法院庭前调解的适用条件有二:其一,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其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找谈话 要紧吗
    一、假设检察院问话严重吗?检察院问话一般就是询问案情,做笔录,并不意味着违法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一百九十二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询问时,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不得少于二人。第一百九十三条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到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在笔录中记明。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九十四条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
    2023-03-12
    353人看过
  • 电话调解在法院中的应用
    法院会通过电话调解。调解是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的始终,调解方式也比较灵活,也可以委托法院以外的人参与调解,目的是化解矛盾纠纷,因此电话调解也是符合规定的,但最后应当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原告撤诉后出具裁定书。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是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晋州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电话晋州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电话是031184322272。电话,是一种可以传送与接收声音的远程通信设备。早期电话机的原理为,说话声音为空气里的复合振动,可传输到固体上,通过电脉冲于导电金属上传递。历史上对电话的改进和发明包括碳粉话筒、人工交换板、拨号盘、自动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双音多频拨号、语音数字采样等。这一行业通常分为电话设备制造商和电话网络运营商。在历史上,网络运营商通常都拥有全国性的垄断。近年来,随着全球电信市场的开放和集成以及技术的发展
    2023-07-04
    396人看过
  • 怎么查到法院调解室电话
    一、怎么查到法院调解室电话如果是最近几年的判决书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直接查询。调解书要带当事人的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询才可以。已经结案的案件,法院都会有档案和记录。建议先去法院查询,法院一般都有查询机,只要输入当事人信息就可以查到案件相关简要情况,先确定是判决了还是调解,还是撤诉了。如果判决和调解,就会有判决书和调解书。生效的判决书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如果查不到,就联系办案法官说明情况。在起诉的时候,可以申请法官调取证据。二、法律规定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2023-04-27
    211人看过
  • 党员谈心谈话可以集体谈话吗
    可以。要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要讲学习,学海无涯,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年长者,无论在什么职位上,都要加强日常学习,学习贯彻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学习新理念、新技术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知识积累和水平。要讲创新,不能因循守旧,不能有路径依赖,要随着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工作开创新局面。要讲作风,重点是培养树立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积极协作配合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要讲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规矩要求,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永远做一个干净的人。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由党支部制定谈心谈话制度,首先明确哪些情况为“必谈“,特别是《条例》中指出的“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
    2023-07-31
    407人看过
  • 法院谈话与开庭的区别
    法院谈话是指主审法官对于一些适合开庭前调查清楚的问题进行询问,开庭是指组成合议庭或者依法独任审理对案件事实进行审问和调查。一、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当事人是谁这个视情况而定,依据审判程序不同而不同。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法官独任制审判,做出判决。如果是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通常是由合议庭合议卷宗和审判情况(主审法官的意见很重要),拿出方案报庭长批准。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二、家事法庭审判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2023-03-21
    137人看过
  • 诫勉谈话影响期可以调动吗
    诫勉谈话期间可以调动工作,但是一般是平级调动。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可以晋升职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党内诫勉谈话是处分吗诫勉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
    2023-08-04
    136人看过
  • 法院调解员是法官吗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调解员是不是法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时候,调解员是法院的审判人员,调解可以由一名审判员或者收合议庭主持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023-04-21
    239人看过
  • 交通肇事撞死人法院调解怎么谈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标准进行调解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明,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涉嫌交通肇事罪。
    2023-06-14
    328人看过
  •  法院通知当事人进行谈话
    法院传唤执行谈话是指承办执行案件的法官或其助理人员,对被申请了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所做的询问,包括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来源以及财产价值。在此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告知被执行人已经被申请了强制执行谈话。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院传唤执行谈话是指承办执行案件的法官或其助理人员,对被申请了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所做的询问,包括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来源以及财产价值。在此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告知被执行人已经被申请了强制执行谈话。一般情况下是会形成谈话笔录文字材料归入执行案卷档案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 院 传 唤 被 执 行 人 谈 话 的 具 体 流
    2023-09-02
    93人看过
  • 二审调解是到法院吗
    法律综合知识
    二审调解是不是到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当事人同意解调的,法院可以对双方当现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签订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2023-06-14
    50人看过
  • 进行商标纠纷调解是由法院调解吗
    商标纠纷能进行法院调解。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一、诉讼中调解的实质诉讼中调解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诉讼外调解是指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自行和解。1、诉讼中调解又称之为法院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2、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4、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二、解
    2023-06-26
    221人看过
  • 检察院谈话的时候会批捕吗
    一、检察院谈话的时候会批捕吗?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逮捕不是阻碍取保候审的必然条件。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依法予以批准。如果司法机关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会批准。其中,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中有一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诉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这项规定对取保候审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因为,是不是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由司法机关酌情分析认定。《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19
    371人看过
  • 纪检委找人谈话,调查问题
    教育提醒谈话是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信访谈话是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诫勉谈话,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气氛就要紧张得多。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而组织调查谈话也就是坊间常说的“双规谈话”。根据党内法规规定,由违纪嫌疑人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配合组织调查,讲清有关问题。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纪检委管法院吗纪检委一般不管法院。
    2023-07-05
    324人看过
  • 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协议吗
    法院对案件调解结束后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出具调解书,如果不需要出具调解书的,就会制作笔录,笔录和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3-06-1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调查称他人退回侦查叫“谈话”是合法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4
      将案件退回侦查称为谈话是合法的。对于退回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的,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补充侦查需要的,可以传唤;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或者新罪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移送检察院审查。
    • 法院调解都需要打电话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受案后一般在七日内打电话通知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达成合意的则立即予以立案。民事调停需要一周时间,包括立案、调停、制作调停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署民事调停书代表民事调停生效,一方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普通案件审理一般不超过6个月,双方愿意调停的,关闭时间短。
    • 法院执行谈话是什么情况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5
      执行约谈,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在执行之前预先告之当事人,也就是再给当事人一个履行法院判决的最后机会,二是告诉当事人执行的有关内容,完成强制执行所应有的法律程序。
    • 法院打电话被拒绝调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是因为对方上诉的缘故 你们是什么案子,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法院谈话流程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7
      有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