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模式在比较法中的重要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22:15 344 人看过

(一)法国法:概括保护的开放模式

《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过失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对侵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未设限制,包括权利及利益,有过错的人都须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对于权利和利益则交由法院依照具体情况裁量。例如纯粹经济损失亦包括在内,如某职业足球员被他人杀害,其所属足球俱乐部亦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害,因其须对替代球员支付高额费用。

(二)德国法:区别法益保护的保守模式

德国法区别规定了三种不同形态,即侵害绝对权、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以及违背善良风俗之方式加损害于他人。《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保护的客体仅为权利,不包括权利之外的财产性利益;第823条第2款保护的客体不限于权利,还包括虽不构成受害人的权利但属于其他法律意图保护的利益;第826条也不限于权利,只要利益受到损害即可,但须以行为人故意且背于善良风俗。[11]由此观之,德国立法区分了权利及利益,为其设置了不同的保护条件。德国法不像法国法那样采高度抽象的规定,而是对于这类利益也是给予不同的要件作区别性的保护。

(三)日本法:判例与实务的发展

日本民法第709条,原将权利侵害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但是随着判例与学说的变迁,逐步以违法侵害了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取代了权利侵害。例如在判例桃中轩云右卫门唱片案件中,判例按照文义将旧第709条的权利侵害解释为权利侵害。[12]因为大审院不认为案件中的浪曲创作是著作权,不是法律保护的权利,所以不适用第709条规定。这个判决受到当时学说的严厉批判,大审院在后来的大学浴室案件中改变了立场。承租人租赁建筑物开设大学澡堂,在租期终了之时,房主将该澡堂连同其营业卖与他人,原承租人以自己经营多年的老铺丧失卖与他人机会为由,请求房主赔偿。原审法院认为,法律上没有规定老铺的权利,判决不法行为不成立。上诉审法院认为,不能从狭义上理解第709条的权利,侵害应受法律救济的利益,亦可成立不法行为,创立了从广义理解权利的判例。

概观上述三国的立法,无一不认可利益得为侵权法保护之对象,只是所采取的立法体例不同,笔者认为,侵权行为法所保护的即使仅为权利,如上所示,也难以将各种违法行为一览无余的罗列出来。换言之,无法以权利侵害的形式表述出来的违法行为是否就不能被认定为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呢?笔者认为,民法设定侵权行为制度赋予受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其宗旨就是为了给予因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遭受损害的人获得平等的保护,不能认为是有区别性保护的差异制度。

立法规范模式

2006年11月,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餐饮、娱乐业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否则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5]

小结:上述对开瓶费纠纷的解决方式,立足于该不该收取的角度,试图借助各种独立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的中介力量,通过各种方式给予明确答复。但是由于各种力量所处立场不同,其得出的结论必然不一,致使开瓶费的争论至今难以有所定论。其实要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应当把这个决定权交给经营者和消费者,让当事人去协商和约定。

第三节开瓶费纠纷与契约自由的法理剖析

在开瓶费争议中,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双方当事人。亚当?斯密说:没有谁比个人更有资格对他们的事务做出判断。政府和法律试图指导个人如何去运用他们自己的财富,这不仅是自寻烦恼的关注,是最不需要政府关注的问题,而且是篡夺了任何人都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人或者委托给任何委员会或者参议院的权力。[16]开瓶费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只要双方意思表达真实,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契约就合法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比较及我国的选择
    一、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比较在两大法系,诉讼模式因受法律传统、陪审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采取了不同的诉讼模式,即英美法系实行当事人主义(Adversarialsystem),而在大陆法系采取了职权主义(Inqisitorialsystem)。这两种模式各具特点,我们要借鉴国外在审判方式和诉讼模式方面的经验,首先必须要对这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一)英美法的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的当事人主义又称为“由当事人进行主导、控制、表演的诉讼模式(party-domination\\partypresenttion\\party-prosection)”,是指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vi].在当事人主义之下,诉讼实际上是一种竞
    2023-06-11
    141人看过
  • 中外企债务重组的比较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趋激烈。企业应能够随着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身的经营方式,善于管理,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表现为产品滞销、积压、资金周转不灵、产品开发研究滞后等,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或出现亏损,现金流转不畅,出现暂时性的资金短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这使得债务纠纷屡见不鲜。虽然按我国的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达成正式和解协议时,破产程序应予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了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相关的过程持续很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如数收回。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包括减少债务本金、债务利息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近年,我国不少企业遇到债务重组,但没有相应的会计规范
    2023-06-09
    465人看过
  • 与“执行中止”的功能性比较
    从自身具有的功能上讲,执行中止是执行过程的一种中断措施,自身具有独特的法律意见,首先,从法院职权来讲,执行中止是法院执行机构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它保护了申请人的执行时效,也保护了被申请人最基本权利。而债权凭证首先是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其次,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于是,执行机构在发给债权人书面凭证的同时终结执行程序,防止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发给债权凭证并及时终结执行程序,体现了民事执行的高效原则。第三,中断执行时效。执行程序因执行机构发给执行凭证而终结,民事执行的时效也因此中断并重新开始计算。从上述功能作用来看,债权凭证似乎比执行中止具有更大的作用,但从法理上讲,债权凭证这些功能是不能实现的,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给它强加上而已。
    2023-06-04
    485人看过
  • 央行牵头打造“简化版”香港模式REITs: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
    由央行牵头拟定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管理办法,已经在打造适合中国国情的简化版香港REITs模式的思路下,形成了初步的试点总体构架。但其出台暂无明确时间表。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1月6日公开透露,根据国务院要求,央行最近几年来一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REITs,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试点总体构架,有关方案正在和有关部门会商,会商结果将报国务院同意之后开展试点。据本刊记者了解,该试点管理办法的推行原则是:制度先行、试点并行,REITs将依托信托制度的形式,发行主体以持有物业或出租型自有物业为主,后者包括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央行正与很多商业机构进行深入的全面接触,拟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选择几个成熟的试点方案并行推出。本刊同时获悉,央行将打造适合中国国情的简化版香港REITs模式。霍颖励亦在上述场合表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品模式要尽量简单化,央行拟在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上,力求简
    2023-06-07
    406人看过
  •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后果,“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项责任是法定的,不得以设立人的约定而免除;也是无过错责任,不以设立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之要件;又是连带责任,即全体设立人均对此资本不足的事实负有价格填补责任。不得不提的是次条虽然是新公司法的一项突破与创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所不足之处:享有这一请求权的有公司本身、已付足股款的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相比之下股东最容易发现出资不实的真相。如果股东发现行使此项请求权有“引火烧身”奉献,他自己也要代他人付出资的义务,其行使这一请求权的积极性就可想而知了。一、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表现形式(1)出现“应当”、“不得”、“必须”等字样的条款当然是强制性规范的重要表现:对公司及当事人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
    2023-03-21
    349人看过
  •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表现形式
    (1)出现“应当”、“不得”、“必须”等字样的条款当然是强制性规范的重要表现:对公司及当事人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又如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等极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这些都是对公司积极义务的相关规定,是从整体上概括性、原则性的强制性规范。其中第五条也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另外对股
    2023-03-25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在国家赔偿中有哪些比较重要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条件包括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需要具备的条件。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
    • 现在农村中比较普遍的方式和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的要求是:一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二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三是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四是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五是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在交强险中要用到的, 在财产损失中有什么比较规范的内容. ? ?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财产损失赔偿规定是这样的:a)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b)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只投保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如果自己的车被别
    • 个人合伙的经营模式应该怎么选择,哪种模式比较好?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选择合伙制,需要匹配好基础管理体系(薪酬与考核制度等)和企业文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且不可盲目跟风。 2、每一种模式都有优缺点,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规避模式的缺点,发挥组合的优势。 3、合伙制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标配,把企业发展成平台制和内部创业生态系统,组织变革,刻不容缓。让优秀的人才成为合伙人,实现人与人,人与平台,人与资本更好合伙。
    • 失职罪在法院判决中会判的比较重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6
      1、犯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会判得重。 2、对犯此罪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