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最新规定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4:22:04 27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八条

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五百二十九条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

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二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一)对于已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已经违反刑法):(刑诉法)

1、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由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下达强制医疗决定书;

3、由公安机关将患者送往强制医疗机构进行强制医疗治疗。

(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违反治安或有肇事肇祸危险的):(精神卫生法)

1、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2、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可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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