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常居住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补充内容: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对居住地的认定应以从宽为原则。居住地的认定涉及到赔偿标准(农村标准或城镇标准)的问题,故对原、被告双方均利益攸关。在居住地的认定上,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省高院原民一庭庭长赵国勇在2007年4月18日所作的《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精神,应结合受害人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所在地、主要消费地、生活来源等综合判断。如存在下列情形的:
1、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所在集体的土地均被国家征收的;
3、受害人受人身损害时为农业户口,一审起诉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4、户口已经统一的地方,主要根据住所地判断,并适当考虑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来源、主要消费地等。从宽掌握。
二、被告住所地
住所地是指公民或法人进行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380人看过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148人看过
-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案件如何管辖
305人看过
-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93人看过
-
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74人看过
-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215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
-
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哪个法院管辖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涉及以下民事诉讼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诉讼时,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9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
-
民事诉讼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哪个法院管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