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并存时应该如何理解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05:25 254 人看过

共存债务的条件是第三人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同意接受第三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明确或默示。其法律特征是债务人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共存债务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形成连带债务关系,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

第三人同意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承担又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之后,债务人便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是由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所以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为债务加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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