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转换债权的法律可行性分析
1、《公司法》允许债权作为出资转成股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债权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现行立法对于已经存在的债权转换成公司或者企业的股权提供了法律基础。债权转为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实践中,也有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的大量债权转为负债企业股权的实例。
2、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才能转为股权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该规定包括三类债权转换为股权的情形:第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第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第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此外债权出资仍应符合非货币出资不超过70%的规定。
二、可转换债权存在的法律问题
1、国家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文)(以下简称“107号文”),特别是规定了“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要按照不同类型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规范业务定位,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该规定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以及股权+股东借款模式的夹层融资模式不具有合法性,不符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才能转为股权的条件。
2、采取委托贷款或者信托贷款的方式成本较高
107号文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可以理解为国家禁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接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的间接方式则不在其规范之列。但问题是,委托银行贷款和委托信托公司贷款,都要给受托机构缴纳不菲的服务费用,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成本,而且信托贷款还面临将来债权转股权的股东为直接的债权人信托机构的问题。
-
股权转让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158人看过
-
金融债权转股权相关法律问题
164人看过
-
债务加入可能会涉及权利转移的问题有哪些
265人看过
-
涉及家庭投资的法律问题
14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涉及拿着关于税的问题
456人看过
-
涉外股权转让诉讼法律适用问题
405人看过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股权投资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或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目的主要是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以分散经营风险。... 更多>
-
有没有人知道债权转股权涉税问题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特殊性税务处理具备的条件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
-
债务人放弃债权转股权的过户问题及债权转让中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二,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计入当期损益,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一,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
-
土地上的股权转让中产权人有哪些法律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5律师解答 土地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行为人可以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土地的股权即以土地出资。
-
股权转让合同处理时可以涉及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4股权转让合同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 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 1、确定违约责任。
-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涉及哪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