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2:08:45
107 人看过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妻子与其丈夫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对此享有平等处理权。
其丈夫擅自将房产赠与给他人的事实侵犯了其妻子的财产权利,同时若受让人在明知该房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情况下;
仍然接受,故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认定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丈夫私自将房屋送给情人而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有效吗
89人看过
-
妻子不知情将房产赠与丈夫有效吗
478人看过
-
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妻子是否有权要求归还?
91人看过
-
丈夫将财产赠予情人,此行为有效吗
166人看过
-
丈夫和妻子在不告诉妻子的情况下抵押他们的财产也是有效的
49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是否有效?
26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购置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06在夫妻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同购置房产,该房产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缔结之日起至其中一方离世或解除婚姻关系前,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切资产。除非夫妻双方事先达成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在此期间内获得的任何收入,无论是工作、投资或其他途径,都应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利益。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打算处置夫妻持续存在期间积累下来的财产,则必须得到另一方的许可。
-
丈夫是否可以将妻子的财产赠与情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若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者是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可以收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的权利。
-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未完整的房产证名字是共同财产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2即便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房产证去改自己一个人名子并不妨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夫妻共有,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均不影响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性质(夫妻对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本来属于俩人共有的房产,通过公证程序将其共有房产改为属于丈夫单独的个人房产所有权性质,也不影响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性质,因为丈夫擅自改
-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行为是否成立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9丈夫在妻子不知情情况下借款,如果属于个人债务的,应当个人偿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案例简介: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A与汤某某系再婚夫妻,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本市浦东新区XX143弄*号*室房屋系1994年时因动迁安置分得的公房,承租人为汤某某,A、金玉贞(汤某某母亲)为同住人。1994年2月,金玉贞死亡。2000年4月18日,汤某某未经A同意购买系争房屋产权,产权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2001年3月,汤某某与第三人签订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汤某某将系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