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不正当竞争侵害寻求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4:20:25 255 人看过

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寻求保护的基本途径有两条,即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行政执法机关也称行政主管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这一款确定了本法的行政主管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法最主要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反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职责。受到不正当竞争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或投诉,寻求行政保护。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上级政府部门主管。即上级政府是下级政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关,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是下级政府所属对口部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关,本级政府是其所属部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关。

司法保护是司法机关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执法机关。人民法院执行本法的权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处理有关不正当竞争的民事纠纷。不正当竞争具有民事侵权的性质,按本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可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得以补偿。这与行政执法不同,行政执法是出于维护公益的目的和需要,重在制止和惩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不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对于受不正当竞争侵害的经营者而言,既可以选择司法保护,也可以选择行政保护。

(2)依法追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

(3)处理经营者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的行政争议。

此外,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还按职能分工依法负责对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的危害
    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文主要介绍了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有哪些的一系列相关内容。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中非常普遍,几乎在所有行业都存在这一问题,种类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第一,种类越来越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要远远超出这七种行为,出现了很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利用第三人的恶意损害、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荐证行为、傍名牌行为等等,这些行为单纯向上述七种行为套可以说难度较大,因此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是越来越多。第二,危害越来越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除了给正常的经济主体造成经济损失之外,很多不正
    2023-04-24
    26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有哪些
    1、混淆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限制竞争行为(2种,一种是独占地位者的,一种是政府的)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3、商业贿赂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
    2023-04-16
    464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种:一、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
    2023-04-24
    27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哪些?
    现在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的竞争压力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由此也产生出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并且为此吃过不少的亏。但是真的要大家说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含写什么,估计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到底什么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呢一、不正竞争当行为的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内容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
    2023-02-26
    36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有哪些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二、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
    2023-02-19
    11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反,同时这也会给当地市场的稳定、有序造成破坏,因而是我国禁止的。在不正当竞争中,其他市场主体往往会因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自身的合法权
    2023-03-19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7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假冒、仿冒其他企业商品行为; 2、限购排挤其他企业销售商品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虚假宣传生产的产品行为; 5、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6、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7、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8、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9、诋毁商誉行为; 10、串通、勾结投标行为等。
    • 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影响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9
      反竞争第二章列举规定11种竞争行其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另外七种属于竞争行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误解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奖销售、商业毁谤限制竞争行:公用企业或者其依具独占位经营者限定购买其指定经营者商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其指定经营者商品限制其经营者经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商品进入本市场或者本商品流向外市
    •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经营者采
    • 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
    • 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8
      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商业贿赂; 2、虚假宣传; 3、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