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二,对今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不法行为、欺诈债权人、规避法律义务、规避契约业务,以及在公司资本严重不足、业务混合的场合下,将要与公司承担民事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不再是股东逃废债务的挡箭牌。
去年修订的新《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虽然《公司法》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但仅作了原则性规定,正确适用和防止滥用这项制度,需要由最高法院作出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
因此,公司股东在以后的公司运营中,必须规范自己这方面的行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负无限连带责任
12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会出现什么危害
473人看过
-
认定股东滥用股东行为的客观标准是什么,认定滥用股东法律责任
178人看过
-
股东地位股东权利
225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69人看过
-
分析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所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335人看过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出现混同时,法院可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临时否认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法律效力,直索公司股东的无限责任,从而恢复法律的公正与平衡。 这种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打破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固有缺陷... 更多>
-
使用股东权利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5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
如何理解股东权利?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怎么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9由公司章程来决定。 1.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 2.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 3.组织机构混同。 4.滥用公司形式。
-
股东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是什么意思啊??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正常情况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责任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自己与公司没有分开,实际上就否认了公司的股东法人地位,这可能会导致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常见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行为有: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家;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股东未履行足额出资义务,出资存在瑕疵或者抽逃出资等等。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内容如何?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21、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 2、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 3、组织机构混同。 4、滥用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