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评估程序
商标权评估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
商标许可使用则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在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商标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
搜集的资料包括:
1、委托方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2、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的适用范围、商标的种类、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
(1)生产、销售预测;
(2)成本费用预测;
(3)损益预测。
7、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其影响。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调研和分析。
2、商标现状和前景的分析。
3、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的分析。
4、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
5、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判断商标产品现有获利能力,为未来收益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6、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分析。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四)确定评估方法,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
二、哪些情形需要商标权评估?
(一)转让商标时;
(二)以商标权作为投资时;
(三)企业变卖或分家时;
(四)企业合资时;
(五)企业破产审计时;
(六)其他依法需要计算商标价值时。
三、商标权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评估有下列方法:
(一)重置成本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二)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三)市场比较法,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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