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法律文书管理制度
为防止执行程序的脱节,有利于看守所对在押罪犯的管理,法律、司法解释应统一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将执行的法律文书送交看守所,由看守所持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律文书负责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堵塞监狱拒收的漏洞。必须改革现行监狱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的弊端,实行监狱与企业相分离,杜绝监狱拒收年龄较大或有病的罪犯的漏洞。监狱要严格按照《监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接收罪犯,不得擅自降低标准,除有严重疾病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外,对应投劳的罪犯不得拒收,对无理拒收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3、强化监所检察监督。加强对留所服刑审批手续的监督。看守所对余刑在一年以上因特殊原因,如留作耳目等,需要留所服刑的,应当逐人建立档案,经主管局长审批,并征得驻所检察人员同意后方可留所服刑,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得留所服刑。监所检察人员除有建议权外,对不应当留所服刑的应有否决权,未经驻所检察人员同意,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留所服刑。
一、留所服刑超期羁押会来带哪些问题?
1、审判机关迟延执行罪犯的留滞问题。某些罪犯在判决生效后余刑在1年以上,但由于法院迟延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导致该类罪犯的余刑在一年以下,从而出现表面合法,实际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2、看守所不愿交付执行罪犯的停滞问题。余刑在一年以上经济条件较好的已决犯因在看守所高消费,看守所便将这类罪犯当作长期创收对象,加之这类罪犯家庭条件较好,各方面关系被疏通之后,看守所不愿交付执行,从而出现经济利益和人情关系的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3、劳改机关拒收罪犯的返滞问题。当前监狱等劳动改造机关为了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对看守所送交的老弱病残罪犯拒收,看守所对这类罪犯从办理投劳手续到投劳没有结果,既消耗钱财,又浪费警力,对于返遣后的罪犯是否符合收监执行条件而不再呈报法院裁定,从而出现返遣犯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4、罪犯钻法律空子的留所问题。余刑在一年以上、一年零三个月以下的罪犯被判刑后大都认罪服判,但就是不想到监狱等劳动改造机关服刑,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便提出上诉,待二审法院判决有结果和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其余刑已不足一年,更为严重的是,当有些罪犯在二审法院提审时发现余刑不足一年时,便提出撤诉,这类现象较为常见,从而出现钻法律空子的留所服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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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羁押处所在看守所之外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7三者的区别其实是对法律裁决进行的不同程度的处理,拘留所拘留的一般是行政罪犯,情节较轻的拘留15天以下的人,在拘留所里面相对于看守所和监狱来说,就比较自由了,并且不会记录犯罪记录,只记录违法记录,不会对被拘留者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很多人都有过被拘留的经历,有的时候打架也会被抓,晚上走在路上不能提供身份证明也会被拘留,基本上都不是很严重的事。 看守所是对那些关押的是准犯罪嫌疑人,即已被抓捕但未被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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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看守所超期羁押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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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关押超期怎么解决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9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超期拘押应当向其主管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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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否有人超期羁押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8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