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体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5:02:53 472 人看过

行政区划体制亦称行政区域划分建制,是指国家为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依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区划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行政机关的一种制度。在中国,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果行政层次不同,可分为省行政区域、地(市)行政区域、县行政区域、乡行政区域等。按时间的长短不同,可分为稳定行政区、过渡行政区等行政区。

行政区划体制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政治原则。即有地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2、经济原则。即既要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又要从整个国家的全局出发,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民族平等原则。在不违背整个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其他特点,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

4、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即以有利于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为原则,尽量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政令统一,以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目的。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二条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三条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第四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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