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18:50:32 467 人看过

人身伤害刑事案件,出现民事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立案审理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
    2023-06-22
    377人看过
  • 人身伤害附带民事赔偿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人身伤害案件中往往会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其中误工费用如何计算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对于许多人来讲是按照当事人自己的工资标准还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会有很多疑问?网友咨询:07年2月我被人刺伤,鉴定结果为重伤,一直在家休养。原单位月收入3000。现在他被捕了,误工费应如何赔偿?专家解答:以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出入院通知书、病休证明等>的医疗期、休息期为误工期。所述未提及,如2一5月均有此手续,即可计算。如无此手续,你与原单位合同期满另寻新工作的期间均不能计为误工期,因无法证明与受伤有关。除非原单位能出具证明,系因你受伤而终止合同。以上述方式确定误工期后,标准为你原应得而未得的全部收入〈含工资、奖金等>,但须原单位给你出具扣发钱的证明。另建议:如能鉴定为身体残疾,获赔数额将大得多,残疾赔偿金〈按你月收入最多可计20年>至少在几万以上。方法,可先咨询法医,如有定残可能,即要求公安机关委托残疾鉴定。
    2023-06-08
    153人看过
  •  起诉状撰写:如何制作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当写明文书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明损失的证据。尾部应当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和具状时间。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
    2023-11-16
    6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
    (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刑诉解释》第九十九条,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影响着赔偿数额的确定。实际上,除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外,被告人即使暂时无力赔偿,也并非永远无赔偿能力,且审查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是执行阶段解决的,不属审理法官该查的事实,如以无赔偿能力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实际上剥夺的原告的胜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故应根据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全部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不必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这样既保证被害人的胜诉权,也符合民事案件审理、执行的一般规律。(二)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不影响赔偿额的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
    2023-06-13
    33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引发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案件如何引发附带民事诉讼1.刑事诉讼确已成立,并且还在审理过程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刑事诉讼程序不成立或者,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要有一定的物质损失。民事诉讼审理的一般都是损害赔偿方面的案件较多,没有物质损失一般很难提起民事诉讼。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交诉讼费吗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
    2023-11-24
    3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形式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可以分为几种形式: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要包括: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需要注意的是:在
    2023-06-24
    473人看过
  • 故意伤害致死罪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出?
    故意伤害致死罪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直接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来即可。刑事悔过书并不是法律中规定的法律文书,在具体的书写格式方面也没有要求的很严格,同时也不是刑事诉讼中必须有的,完全凭当事人自愿出具。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
    2023-04-10
    151人看过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4-05-01
    317人看过
  • 如何判定另起民事诉讼还是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院于2000年12月4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及2002年给云南省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如何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
    2023-08-05
    9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其性质是复合的,刑事部分明确属于刑事案件,而民事部分则归属于民事案件范畴。1.出于提高司法效率的考量,这两部分通常由刑事审判庭进行统一裁判。2.在审理过程中,刑事审判庭会参照相关的民事法律及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以确保裁决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二、刑事附带民事拖欠赔偿如何强执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判决或裁定被拖欠时,申请人可采取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2.法院受理:法院将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被执行人。若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将进行复核并作出相应裁定。3.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以寻求更进一步的法律救济。4.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到执行申请后,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5.采取
    2024-08-17
    466人看过
  • 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举证的起诉书如何书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XX,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民族,住所地: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华XX,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市区街号,(户籍所在地:省市乡行政村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由市公安局分局取保候审。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2、请求被告人因故意伤害原告人身体,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元整。事实与理由:年月日时分左右,被告人在市区中路附近,因琐事引发纠纷,在公共场所被告人不问青红皂白,即对原告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打击原告人头部、脸部,将原告人打伤,受伤后原告人遂拨打110报警,派出所出警处理,为了查明伤情该机关委托了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损伤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经法医鉴定原告人左侧颧骨骨折构成轻伤。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人受伤,当时自感头晕、左面侠血肿,局部肿胀左部表皮挫伤,有压痛等症状。经CT片检查显
    2023-12-31
    109人看过
  • 民事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一、民事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1、当事人对于民事人身伤害赔偿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过时效的,对方可能提起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有哪些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4、但对于人身损害伤情严重且须长时间治疗的受害者来说,在离事故发生日一年提起诉讼,即意味着受害者要在治疗期间提起诉讼,且受害者只能对已经实际产生的医疗费、
    2023-06-14
    49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算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
    2023-03-16
    38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能上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能上诉吗?可以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材料有哪些?1、上诉状。2、相关的证明材料。3、委托了代理人的要准备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
    2023-04-20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
    • 婚内伤害能起附带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婚内伤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一般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人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3
      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 1、被害人;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起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司法实践中限定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至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超出这个期间便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四、对于在侦查、预审和审查起诉阶段,有关单位和公民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附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