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02:35 435 人看过

撤销权的效力有: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转得人返还其所受利益;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3、对受益人、转得人的效力,受益人、转得人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一、不当得利返还的利息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

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

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

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

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

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

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三、有帐单,没汇款凭证,请问有不当得利,怎么起诉

只有汇款凭证,出借人以借贷起诉败诉,不能以不当得利再次起诉。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当事人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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