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当行政处罚案件被不予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即使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仍然有必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当行政处罚案件被不予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即使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仍然有必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
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如何确保当事人知晓不予处罚决定?
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确保当事人知晓不予处罚决定是执法机关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执法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确保当事人知晓不予处罚决定。首先,执法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详细列明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程序。其次,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送达后及时告知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此外,执法机关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告知期限或者提供更多的告知材料,以便当事人充分了解不予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最后,执法机关还应当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和遵守不予处罚决定。通过以上措施,执法机关可以确保当事人知晓不予处罚决定,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当行政处罚案件被不予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同时,执法机关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告知期限或者提供更多的告知材料,以便当事人充分了解不予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执法机关还应当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和遵守不予处罚决定。通过以上措施,执法机关可以确保当事人知晓不予处罚决定,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什么处罚相关信息
169人看过
-
判刑后是否会告知单位相关信息?
72人看过
-
原告不知道被告的相关信息怎么起诉法院
3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需要告知单位
47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前,需向当事人告知哪些信息?
500人看过
-
被害人是否应该知道相关信息?
69人看过
-
需要采集指纹照片信息吗:关于不予处罚决定的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民在协助调查过程中接受了指纹采集和血液采样等程序,但最终未被给予行政处罚,则其个人名下将不存在所谓的“案底”。 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案人员及重点嫌疑对象实施指纹采集和血液采样等身份识别措施,收集相关证据信息。 虽然在我国,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和相关文档无法通过任何方法消除,因为这些数据通常需要归档备案供后续查询参考。但这种情况与
-
中介是否需要告知房屋相关信息的责任归属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6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房产租赁服务时,需要精心挑选适合承租者需求的优质房源,并确保租户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财产方面的损失。作为信誉良好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向客户提供真实详尽的房产信息。 在二手房渠道中介收到中介费后,应认真履行职责,为买卖双方办理所有相关税务手续,并严格遵守物价监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同时,必须向购买方提供各类应有票据的正本。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
-
不予以行政处罚需要处罚前告知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21.要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
-
在提出劳动仲裁前,是否需要告知公司相关信息?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4在提出劳动仲裁请求时,劳动者无需事先向用人单位发出预先告知。一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案件,他们将迅速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用人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在此关键环节,并没有任何硬性要求劳动者参与其中进行额外通知工作。 劳动者有权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程序申请劳动仲裁。只需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遵循法定程序即可。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
-
不予刑事处罚哪决定,有什么相关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